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33号)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3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8-14 13:44:17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622
核心提示:为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关于开放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等工作要求,总局研究制定了《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现予印发,请结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需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发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工商企注字〔2017〕133号
发布日期 2017-07-31 生效日期 2017-07-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关于开放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等工作要求,总局研究制定了《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现予印发,请结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需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工商总局
 
  2017年7月31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3) 法规动态 (219)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67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