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相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工作,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系统监管实际,我局梳理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规规章行政处罚案件案由分类指南》,并经2017年局第1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试行,并将在试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汇总,及时反馈至市局政策法规处。
行政执法实践中,若具体案由与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执法依据。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