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7年第四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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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桂食药监规〔2017〕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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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06-27 | 生效日期 | 2017-07-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gxfda.gov.cn/gxfdanet/guifanxingwenjian/29155.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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