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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西规〔2016〕005-市政办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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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7-25 04:32:12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2048
核心提示:《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6年4月28日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西规〔2016〕005-市政办003
发布日期 2016-05-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6774_ci_trid_2100367.html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6年4月28日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7日
 
  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治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便利群众生活,建设品质西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管委会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是指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由城市管理部门划定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街巷、空闲场地设置,位置相对固定,在规定时间内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场所。
 
  放心早餐点的设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设置和管理应遵循“从严管理、疏堵结合、便民利民、控制数量,定点定时”的原则,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
 
  第五条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领导辖区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在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指导下,具体落实辖区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规划、建设、服务及日常监管等工作。
 
  第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是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设置、经营区域划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备案和食品摊贩登记卡发放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划定区域内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环保、市政、商务、卫生、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会同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摊群点设置主管部门做好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的监管工作。
 
  第七条 全市城市管理严禁区禁止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
 
  全市城市管理严控区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当以充分利用空置待建工地、厂房等空闲场地和集贸市场早晚间空档时段设置为主,原则上不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确需设置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
 
  全市城市管理疏导区区域内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符合本规定和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管理标准,不影响交通,不占压盲道,不影响群众工作和休息。其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避开党政机关驻地和居民楼下;
 
  (二)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外;
 
  (三)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商户不多于20户;
 
  (四)距离主干道口不小于50米;
 
  (五)与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第八条 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向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开办临时食品摊群点须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同意后申请。
 
  (二)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拟设置点位区域进行实地查看,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再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三)在城市管理严控区内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当经市城市管理部门批准。
 
  (四)在城市管理疏导区道路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严格控制数量,辖区城市管理疏导区道路人行道设置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数量超过4个或单个摊群点内经营户数量超过20户的,应当经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市城市管理部门核准。
 
  (五)辖区城市管理部门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核准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告知食品药监、公安交警等部门。
 
  第九条 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设置情况应通过设置标志牌或在媒体、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设置位置、区域面积、经营时间、摊点数量、种类、经营范围、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占道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当逐步减少数量。鼓励区县、开发区打造特色饮食街区,支持其完备水电、厕所、停车等基础设施,引导食品摊贩进场入室经营。
 
  第十条 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实行限时经营制度。划定经营区域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的,经营时间为:夏秋季6∶00至9∶00、19∶30至24∶00,春冬季7∶00至9∶00、19∶30至23∶00;依托空置场地经营的,在保证周边住户生活、休息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自行确定经营时间。
 
  第十一条 进场设置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可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运行。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的,其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可按相关规定收取合理费用。
 
  第十二条 食品摊贩应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方可经营,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的程序如下:
 
  (一)申领者持身份证和健康证明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提出申请,签订遵守食品安全规定及合法经营承诺书。
 
  (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核实后报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摊位数量采取先后排序或摇号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登记备案,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失地农民、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申领食品摊贩登记卡应当优先照顾。
 
  (三)申领者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后,应当在划定区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食品摊贩登记卡发放后十个工作日内,城市管理部门应将登记信息书面告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 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经营者应确保食品安全,遵守如下规范:
 
  (一)在明显位置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具有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经营器具,废弃物应存放在专用加盖式容器内,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三)接触食品的器具、工作台面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现场制售过程应保持生熟隔离,防止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
 
  (四)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当具有防雨、防尘、防蝇等设施,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器具;从业人员制售食品时,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五)餐具按规定清洗、消毒,因条件限制不具备清洗、消毒条件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第十四条 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经营者应确保经营有序、环境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二)不随意张贴、乱拉乱接,不随意倾倒垃圾、泼洒脏水,做到人走摊撤、自觉打扫区域卫生;产生的餐厨垃圾应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清运;
 
  (三)按规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和项目经营,不擅自移动点位、扩大经营面积;
 
  (四)不使用燃煤、木材等高污染燃料,禁止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五)不损坏路面、管网、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
 
  第十五条 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效期为一年,专卡专用,不得转借转让。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延续手续,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登记备案申请办理。
 
  第十六条 遇有重大活动或市政设施维护等特殊情况,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必须按照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停止经营。
 
  第十七条 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应纳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部门应对其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抽样检验,公开检查检验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 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开办方和经营者应当合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履行承诺和义务。
 
  第十九条 食品摊贩不在划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违法占道经营的,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清理取缔,对屡教不改的,依法处罚并暂扣或没收其经营物品及工具。
 
  已核准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不按经营范围、经营时间从事经营,经两次整改仍未改正的一律依法取缔。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部门要加强辖区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城市管理、食品药监等部门。同时,建立经营者台账,确保临时食品摊群点规范运行。
 
  第二十条 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开办方、经营者及监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追责;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撤销已设定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市城市管理部门或原批准部门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作出相应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告。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退出。
 
  第二十二条 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户县、周至县、蓝田县及航空基地管委会管辖区域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监管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区域层级管理类别名单
 
  附件
 
  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区域层级管理类别名单
 
  (城区部分)
 
  一、严禁区(336个)
 
  新城区(40个):
 
  东新街(新城广场至解放路段)、南新街、西新街、皇城东路、新城广场、尚德路(东新街至西五路十字段)、解放路(五路口至东新街十字段)、解放路(大差市至东新街十字段)、西五路(五路口至北新街段)、东五路、顺城东巷、大东门(北侧)、小东门、尚俭路万达广场、尚勤路(尚勤门至东七路段)、北新街(顺城巷至西七路段)、环北路、太华路新城段、含元路(东二环至八府庄北路段)、自强东路(童家巷至西闸口段)、向荣街、长乐西路(第四军医大学至兴庆路段)、东二环金花路十字西南角、环东路、长乐中路(万年路至幸福路段)、长缨东路(公园北路至幸福路段)、老华清东路、金康路、东二环(华清路立交至金花路十字段)、万寿北路、二元路、公园北路(长缨路至三十五街坊段)、咸宁东路、咸宁中路、卫测东路、电信路、火车站东广场、火车站西广场、火车站中广场、解放路(五路口至火车站广场段)。
 
  碑林区(41个):
 
  东大街、和平路、建国路、柏树林、端履门、东十道巷、东十一道巷、南大街、粉巷、南广济街、南院门、书院门、德福巷、市委花园、南关正街、长安北路、朱雀大街、文艺北路、文艺南路、雁塔路、李家村北路、含光北路、太白北路、太乙路、经九路、火炬路、星光路、东关正街、柿园路、互助路、咸宁西路、骡马市、环南路、环东路、友谊东路、友谊西路、兴庆南路、兴庆北路、南二环西段、南二环东段、东二环。
 
  莲湖区(62个,含大兴新区20个):
 
  莲湖路东段(北大街十字至立新街口)、莲湖路中段(立新街口至西北三路口)、莲湖路西段(西北三路口至玉祥门)、西华门大街(麦苋街至北大街)、环城西路北段(玉祥门至星火立交)、环城西路中段(玉祥门至西门)、环城西路南段(西门至丰庆路)、劳动路(大庆路至西稍门十字)、大庆路东段(玉祥门至劳动路口)、大庆路中段(劳动路口至西二环)、大庆路西段(西二环至丝路群雕)、劳动南路北段(西稍门十字至草阳村十字)、劳动南路南段(草阳村十字至南二环)、西关正街东段(西门至南小巷路口)、西关正街西段(南小巷路口至西稍门十字)、南二环东段(劳动南路口至桃园南路口)、南二环中段(桃园南路口至丰登南路口)、南二环西段(丰登南路口至西二环)、高新四路(南二环至群贤路口)、丰镐西路东段(西二环至团结二路口)、丰镐西路中段(团结二路口至团结南路口)、丰镐西路西段(团结南路口至汉城南路口)、环城北路(星火路立交至北门)、丰镐东路东段(西稍门至桃园路口)、丰镐东路西段(桃园路口至西二环)、西二环北段(大兴西路口至大庆路口)、西二环中段(大庆路口至丰镐西路口)、西二环南段(丰镐西路口至南二环)、枣园东路(丝路群雕至汉城北路)、枣园西路(汉城北路至西户铁路)、北关正街北段(龙首北路口至二马路口)、北关正街南段(二马路口至北门)、西大街东段(钟楼至广济街口)、西大街中段(广济街口至桥梓口)、西大街西段(桥梓口至西门)、北大街北段(北门至莲湖路口)、北大街中段(莲湖路口至西华门十字)、北大街南段(西华门十字至钟楼)、钟鼓楼广场、丰庆路东段(环城西路至劳动南路口)、丰庆路中段(劳动南路口至丰登路口)、丰庆路西段(丰登路口至西二环)。
 
  大兴东路、梨园路、桃园北路延伸段、劳动北路延伸段、永全路、星火路、西二环、大庆路、大兴西路、环城西路、桃园北路、龙首北路西段、未央路、永新路、文景路南段、汉城北路、大白杨南路、永安路、安一路、红庙坡路。
 
  雁塔区(42个):
 
  雁塔路(小寨东路至雁塔立交)、小寨东路(雁塔路至翠华路)、育才路(雁塔路至翠华北路)、西影路西段(雁塔路至西延路)、考古路(雁塔路至西延路)、南二环(翠华路与南二环十字至雁翔路与南二环十字)、长安中路(长安立交至雁塔西路十字)、长安南路(雁塔西路十字至健康东路)、含光路(南二环至电子二路与含光路十字)、朱雀大街(南二环至青松路与朱雀大街十字)、小寨东路(翠华路至小寨十字)、小寨西路东段(小寨十字至子午路十字)、小寨西路西段(子午路十字至吉祥村十字)、雁塔西路东段(朱雀大街至翠华南路)、崇业东路(朱雀大街至含光路)、崇业西路(含光路至永松路)、崇业北路(南二环至陆院家属院)、南二环(国美电器至翠华路与南二环十字)、长安南路(健康东路至长安交界,路东至天坛东路)、朱雀大街北段(青松路与朱雀大街十字至丈八东路)、含光路延伸段(电子二路与含光路十字至明德二路)、电子二路(含光路至东仪路)、丈八东路东段(长安南路至朱雀大街)、丈八东路西段(朱雀大街至521医院)、长安西路(长安南路至电子正街延伸段)、纬一街(长安南路至翠华南路)、南三环(长安南路至电子正街延伸段)、电子正街(永松路至丈八东路)、电子二路(东仪路至太白南路)、西斜七路(永松路至太白南路)、丈八东路(521医院至西沣路十字)、电子东街(北山门口出村路至电子一路)、南二环(太白立交至苏宁电器)、南三环(电子正街延伸段至西沣路)、西影路(正大制药厂至长鸣路)、公园南路北段(建工路至西影路)、建工路(南二环至万寿路)、万寿路(西影路至建工路)、南二环(雁翔路至建工路)、丈八北路(科技路至昆明路)、昆明西路(丈八北路至西三环)、团结南路(大寨东路至科技路)。
 
  未央区(16个):
 
  未央路、北二环东段、北二环中段、北二环西段、东二环、太华南路、太华北路、文景路、凤城南路、区政府周边、凤城八路、北辰大道南段、北辰大道北段、朱宏路、环园中路、凤新路。
 
  灞桥区(14个):
 
  柳雪路、纺渭路、长乐东路、纺一路、纺二路、纺正街、纺西街、电厂东路、半引路席王段、咸宁东路、纺南路、祥云路、纺堡路、纺科路。
 
  长安区(20个):
 
  西长安街(老区委十字至绿园十字)、西长安街(绿园十字至晶海十字)、西长安街(晶海十字至子午大道)、西长安街(子午大道至樱花广场)、南长安街(老区委十字至樊家十字)、南长安街(樊家十字至残联十字)、北长安街(老区委十字至北十字)、北长安街(北十字至灯具厂十字)、北长安街(灯具厂十字至雁塔交界)、广场北路(晶海十字至建材街十字)、长兴北路(绿园十字至新华街十字)至氵皂河路(绿园十字至延安大学)、西部大道(华美十字至长兴北路口)、西部大道(长兴北路口至东仪路口)、西部大道(东仪路口至子午大道)、西部大道(子午大道至西沣路)、子午大道(雁塔交界至学府大道)、郭杜东街、郭杜西街、郭杜南街、郭杜北街。
 
  高新区(27个):
 
  高新路、科技路、高新二路、科技六路、唐延路、沣惠南路、团结南路、唐延南路、丈八东路、丈八北路、锦业路、西部大道、西三环、南三环、锦业一路、锦业二路、丈八四路、丈八一路、博士路、硕士路、信息大道、创汇路、学士路、创业大道、发展大道、西太路、科技七路。
 
  经开区(8个):
 
  未央路、文景路、明光路、凤城八路、凤城九路、凤城十路、凤城十一路、市政府周边。
 
  曲江新区(20个):
 
  小寨东路、慈恩路、慈恩西路、雁南三路、芙蓉西路(曲江池南路以北)、芙蓉南路、芙蓉东路、雁南一路(慈恩西路以东)、雁南二路、雁塔南路(雁南三路以北)、慈恩东路、北池头一路(曲江路以西)、北池头二路(曲江路以西)、曲江池北路(芙蓉东路以西)、新开门南路(曲江池南路以北)、曲江池西路、曲江池东路(曲江池南路以北)、长安南路(曲江段)、寒窑路(新开门南路以西)、杜陵邑南路(曲江管委会)。
 
  浐灞生态区(33个):
 
  长田路全段、雁鸣湖2#湖周边、东月路(浐灞段)、滨河西路(华清东路至东月路段)、欧亚大道、灞柳西路、金桥路、环岛路、环二路、金融路、通塬路、融四路、金五路、世博大道、灞河东路、规三十七路、规二十一路、东二环东侧(中储物流铁路线以北至辛家庙立交)、广安路南侧(辛家庙立交至新浐桥桥头)、广兴路全段、矿山路(矿山路口至老人仓村口)、新兴路全段、广运潭大道(广安路至矿山路)、浐灞大道(广运潭大道十字以东至浐河西路)、广运潭大道(广安路至欧亚三路)、滨河西路、欧亚大道、赵围东路以西至广安路、北辰大道南段、学府南路、学府北路、广运潭大道(机电市场北区至北三环辅道)、河堤路南段。
 
  航天基地(8个):
 
  航天大道、雁南路、东长安街、北长安街、航天西路、凤栖东路、神舟三路、神舟四路。
 
  国际港务区(5个):
 
  港务大道中段、港务大道南段、港兴路中段、港兴路东段、迎宾大道北段。
 
  二、严控区(239个)
 
  新城区(30个):
 
  尚德路(东新街至东大街段)、西二路、西三路、西四路、尚朴路、尚勤路、尚爱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尚德路(五路口至尚德门段)、尚俭北路、东七路、纱厂街、建华路、二马路、龙首南路、中兴路、永乐路、安仁坊、万寿北路、康乐路、春明路、勤工路、杨森路、建工路、韩森路、公园南路、新科路、卫星路。
 
  碑林区(30个):
 
  长安学街、府学巷、咸宁学巷、东顺城巷、爱学路、景观路、西延路、西荷路、白庙路、西木头市、湘子庙街、五岳庙门、仁厚庄北路、南顺城巷、北柳巷、降子巷、五味十字、南郭路、围墙巷、永宁路、小雁塔路、振兴路、朱雀东坊、体育馆东路、建东街、建西街、光大巷、邮电北巷、邮电南巷、乐居场。
 
  莲湖区(38个,含大兴新区12个):
 
  西北三路(小北门至莲湖路)、青年路(北大街至西北三路)、从新巷(青年路至莲湖路)、含光街(西大街至含光门)、北院门(西华门大街至鼓楼)、东梆子市街(含光路口至双仁府路)、西梆子市街(双仁府路至南马道巷)、南马道(西门至含光门)、五星街(含光路至四府街)、桃园南路南段(丰庆路至南二环)、西市北路(劳动南路至桃园南路)、西市南路(劳动南路至桃园南路)、西市西路(西市北路至南二环)、汉城南路(昆明路至丰镐西路)、昆明路(西二环至汉城南路)、大寨路(唐延路至丈八北路)、自强西路(工农路至北关正街)、星火路(环城北路至大兴东路)、丰庆西路(丰登路至西二环)、大兴西路(汉城北路至西二环)、桃园中路(丰镐东路至大庆路)、桃园南路(丰庆路至丰镐东路)、汉城北路(枣园东路至大兴西路)、汉城路(丰镐西路至枣园东路)、红光路(西户铁路至汉城南路)、大庆西路(汉城南路至西户铁路)。
 
  永详路、丰禾路、枣园西路、建中巷、桃李路、劳动北路、农兴路、大丰北路、西斜三路、永兴路、西斜路、潘家村北路。
 
  雁塔区(34个):
 
  雁翔路(南二环至理工大南校区)、经九路(西影路至南二环)、翠华南路(小寨东路至红专南路路西)、西影路东段(西延路至正大制药厂)、雁塔西路西段(朱雀大街至含光路)、吉祥路(吉祥村十字至永松路)、永松路(太白小区至南二环)、翠华南路(红专南路至纬一街路西)、健康东路(长安南路至朱雀大街)、健康西路(朱雀大街至含光路)、兴善寺东街(长安中路至朱雀大街)、兴善寺西街(长安中路至翠华北路)、兴善寺南街(兴善寺东街至小寨西路)、文娱巷(小寨东路至兴善寺东街)、明德路(丈八东路至青松路)、明德一路(明德路至东仪路)、明德二路(朱雀大街至东仪路)、天坛西路(长安南路至朱雀大街)、通邮路(天坛西路至丈八东路)、昌明路(翠华南路至朱雀大街)、朱雀大街延伸段(丈八东路至雁环路)、东仪路延伸段(丈八东路至长安交界)、永松路(电子正街至太白小区)、电子一路(电子东街至电子正街)、电子三路西段(电子正街至电子西街)、电子四路(电子正街至电子西街)、子午大道(丈八东路至长安交界)、双杜路(丈八东路至南三环)、西部大道(杜城村段)、长鸣路(中色混凝土公司至西影路)、幸福南路(西影路至建工路)、康宁路(长鸣路至康宁社区东)、沣惠南路(大寨东路至市特警队)、大寨西路(丈八东路至氵皂河)。
 
  未央区(12个):
 
  玄武路周边(玄武路、明苑西路、明苑东路、锦园西路、锦园东路、开元路)、凤城一路周边(凤城一路、纳贤路)、凤城三路、太元路周边(太元路、太和路、井东二路)、纬二十七街周
 
  边(纬二十七街、城建巷)、二府庄路周边(二府庄路、政法巷)、明光路周边(明光路、纬三十街)、红旗厂周边(红旗东路、红旗西路、渭滨街、凤城九路)、北三环周边(北三环、太华路北延伸线、西铜路东辅道)、东风路周边(东风路、学府路、阳光大道)、石化大道、北客站周边(尚贤路、尚新路)。
 
  灞桥区(11个):
 
  纺新路、纺正街延伸段、纺三路、纺四路、纺六路、纺七路、纺八路、纺东街、新寺路、田洪正街、灞桥正街。
 
  高新区(16个):
 
  高新四路、科创路、光德路、光泰路、博文路、高新五路、高新六路、丈八二路、丈八三路、丈八五路、唐兴路、电子一路、西沣路辅道、亚迪路、创新路、瞪羚路。
 
  经开区(4个):
 
  凤城四路、凤城五路、凤城六路、凤城七路。
 
  曲江新区(21个):
 
  西影路、翠华南路、雁塔西路(通易坊)、雁展路、雁南四路、雁塔南路(雁南三路至南三环)、雁南五路、曲江大道、雁翔路(南三环以北)、雁栖五路、北池头一路(曲江路以东)、北池头二路(曲江路以东)、雁曲路、曲江池南路、芙蓉西路(曲江池南路以南)、雁南一路(慈恩西路以西)、和谐路、启元路、文曲路、寒窑路(新开门南路以东)、汇新路。
 
  长安区(16个):
 
  广场南路、南长安街(残联十字至柳青广场)、广场北路(建
 
  材街十字至西部大道)、青年街、子午大道(学府大道至神禾二路)、子午大道(神禾二路至黄良街道十字)、子午大道(黄良街道十字至环山路)、长兴北路(新华街十字至西部大道)、青年北街(西北饭店十字至青年街)、府东一路(西长安街以北)、府东一路(西长安街以南)、学府大道、长安大道、常宁大街、城南大道、神禾二路。
 
  浐灞生态区(18个):
 
  雁鸣湖3#4#湖、南三环浐灞段、恒大门面房(浐灞段)、浐河东路、华清路、半岛环路、广安路(新浐桥至东三环桥)、欧亚大道、规十九路、浐河西路(新浐桥至华清路)、快速干道(石家街转盘至十里铺转盘)、玄武路(东二环至浐河西路)、华清路(十里铺转盘至东二环)、赵围东路以东至广安路、河堤路北段、泾渭路、湖滨路、北辰大道北段。
 
  航天基地(6个):
 
  吉泰路、航天中路、神舟一路、神舟二路、航开路、航拓路。
 
  国际港务区(3个):
 
  秦汉大道西段、迎宾大道南段、港务大道北段。
 
  三、疏导区(220个)
 
  新城区(31个):
 
  新民街、后宰门、案板街、西一路、光辉巷、东一路、东六路、西八路、顺城北巷、东八路、八府庄北路、银河坊、东元西路、新兴路、龙首北路、向荣巷、搪瓷北巷、十五街坊、三十五街坊、幸福北路、幸福中路、红华巷、樱花路、南北四合窑、信合路、万年路、爱民路、爱宁路、万寿中路、万寿南路、盐业路。
 
  碑林区(30个):
 
  社学巷、东仓门、开通巷、南柳巷、东柳巷、中柳巷、县门北巷、印花布园、芦荡巷、正学街、四民巷、明胜路、测绘东路、长胜北巷、红缨东坊、水文巷、安东街、安西街、标新街、乐南路、新廓门、大新巷、枣园巷、曹家巷、炮房街、红花巷、更新街、索罗巷、劳卫路、大学东路。
 
  莲湖区(40个,含大兴新区8个):
 
  立新街周边(莲湖路以北,顺城巷以南,北大街以西,西北三路以东)、习武园周边(莲湖路以北,顺城巷以南,西北三路以西,联盟巷以东)、劳武巷周边(莲湖路以南,劳武巷、教场门、红埠街以北,洒金桥以东,大莲花池街以西)、洒金桥周边(莲湖路以南,西大街以北,北马道巷以东,洒金桥以西)、儿童公园周边(莲湖路以南,西大街以北,北马道巷以东,洒金桥以西)、庙后街周边(劳武巷、教场门以南,西大街以北,洒金桥以东,北广济街以西)、西羊市周边(红埠街以南,西大街以北,北广济街以东,麦苋街、风情一条街以西)、社会路周边(西华门大街以南,钟鼓楼广场以北,风情一条街以东,北大街以西)、柴家十字周边(西大街以南,顺城巷以北,南马道巷以东,甜水井街以西)、五星街周边(西大街以南,顺城巷以北,甜水井街以东,四府街以西)、西仪坊周边(大庆路以南,铁塔寺街以北,劳动路以东,环城西路以西)、铁塔寺街周边(铁塔寺街以南,西关正街以北,劳动路以东,环城西路以西)、南小巷周边(西关正街以南,丰庆路以北,劳动南路以东,环城西路以西)、西市北路周边(丰庆路以南,南二环以北,桃园南路以东,劳动南路以西)、丰登南路周边(丰庆路以南,南二环以北,丰登南路以东,桃园南路以西)、新园路周边(大庆路以南,丰镐东路以北,劳动路以西,桃园路以东)、丰登北路周边(大庆路以南,丰镐东路以北,西二环以东,桃园路以西)、锦园路周边(丰镐东路以南,丰庆路以北,劳动南路以西,桃园南路以东)、丰登东路周边(丰镐东路以南,丰庆路以北,桃园南路以西,丰登路以东)、大兴西路周边(大兴西路以南,大庆路以北,丰收路以东,西二环以西)、丰收路周边(大兴西路以南,大庆路以北,汉城北路以东,丰收路以西)、陕齿西路周边(大庆西路以北,枣园西路以南,西户铁路以东,汉城南路以西)、团结中路周边(大庆路以南,丰镐西路以北,西二环以西,团结南北路以东)、汉城东路周边(大庆路以南,丰镐西路以北,汉城南路以东,团结南北路以西)、创新路周边(丰镐西路以南,昆明路以北,汉城南路以东,西二环以西)、民洁路周边(昆明路以南,大寨路以北,丈八北路以东,西二环以东)、大观园周边(红庙坡路以南,环城北路以北,星火路以东,工农路以西)、兴中路周边(环城北路以北,兴中路以南,工农路以东,华强路以西)、振华路周边(农兴路以南,自强西路以北,华强路以西,北关正街以东)、联志路周边(龙首北路以南,环城北路以北,北关正街以东,龙首东路、向荣巷以西)、郝家巷周边(自强西路以南,环城北路以北,振华路延伸段以西,北关正街以东)、群贤路周边(南二环以南,群贤路以北,高新四路以西,唐延路以东)。
 
  清水园路、张家巷路、大丰南路、西站街、青门巷、永福路、永和路、枣园北路。
 
  雁塔区(31个):
 
  西延路(西影路至碑林交界)、翠华北路(小寨东路至南二环)、青龙北路(西延路至雁翔路)、乐游路(雁塔路至西影路)、光华东路(永松路至公交五公司幼儿园)、红小巷(雁塔西路至小寨东路)、芙蓉街(雁塔西路至红专南路)、红专南路(翠华南路至长安南路)、电子一路(含光路至电子东街)、丁白路(含光路至永松路)、四季东巷(吉祥路至丁白路)、崇德路(崇业西路至崇德坊社区)、翠华南路(红专南路至雁南三路路西)、东仪路(电子二路至丈八东路)、明德东路(明德路至朱雀大街)、明德西路(明德路至明德门热力公司)、青松路(朱雀大街至含光路)、师大路(长安路至师范大学北门)、雁环路(长安南路至电子正街延伸段)、电子五路(电子西街至太白南路)、电子西街(电子二路至丈八东路)、光华东路(太白南路至公交五公司幼儿园)、电子正街延伸段(丈八东路至雁环路)、雁环路(电子正街延伸段至西沣路)、公园南路南段(西影路至曲江交界)、咸宁东路(铁路桥至滨河西路)、博源路(西影路至交大产业园)、新科路(建工路至阳光小区北门)、延东路(长鸣路至公园南路南段)、昆明池路(昆明西路至大寨西路)、西三环(富裕路至石桥立交)。
 
  未央区(12个):
 
  啤酒路、长安易居周边(长安易居南路、长安易居北路)、珠江路、鼎新路、方新路、重光路、糖库路、永平路、常青路周边(常青一路、常青二路)、文体路、秦川路、东扬善路。
 
  灞桥区(11个):
 
  纺九路、新医路、狄寨正街、水流街、新合正街、纺建路、纺五路、半引路红旗段、鹿塬街、水安路、电厂西路。
 
  高新区(11个):
 
  科技二路、富裕路、光华路、白沙路、太白南路、高新三路、科技一路、科技三路、科技五路、鱼斗路、西沣路。
 
  经开区(3个):
 
  凤城一路、凤城二路、凤城三路。
 
  曲江新区(7个):
 
  长鸣路、公园南路(西影路以南)、南三环(曲江段)、雁翔路(南三环以南)、雁环路、雁塔南路(南三环以南)、新开门南路(曲江池南路以南)。
 
  长安区(15个):
 
  靖宁路区域、西沣路区域、文苑北路区域、文苑南路区域、长兴南街区域、青年北街区域、新华街区域、智慧巷区域、太阳新街区域、青年南街区域、樊川路区域、凤栖西路区域、高阳路区域、樱花一路区域、常宁区域。
 
  浐灞生态区(23个):
 
  华清东路、长十路、长乐东路、咸宁东路、田马路、长鸣路、马鸣路、浐灞大道(浐河东路至灞柳西路)、融二路、东三环(北段)、北三环(东段)、东二环东侧(中储物流铁路线以北至石家街转盘)、矿山路(老人仓村口至酒十路)、酒十路全段、米秦北路、米秦路、米秦南路、北辰大道、欧亚三路、北三环辅道、浐灞大道(广运潭大道十字以西段)、北辰大道中段河堤路中段、东风路。
 
  航天基地(4个):
 
  飞天路、神舟六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
 
  国际港务区(2个):
 
  杏渭路、秦汉大道东段。
 地区: 陕西 
 标签: 食品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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