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厦门市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
附 件 下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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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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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08-08 | 生效日期 | 2016-08-0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ww.xmscjg.gov.cn/xxgk/zfxxgk/xxgk/31/3116/201608/t20160829_8165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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