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相关要求,按照《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深检法〔2010〕140号)的要求,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6份,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7份。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原废止时间不明确的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通告〔2017〕7号附件1: 深圳检验检疫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通告〔2017〕7号附件2: 深圳检验检疫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