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扎赉特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扎赉特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1日
扎赉特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办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强化生产经营主体首负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食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创新开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模式,形成初具规模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能力,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为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累经验。
三、试点单位
确定音德尔镇第六中学(食堂)、新林镇中心学校(食堂)为试点单位。
四、承保机构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扎赉特旗营销服务部为试点正保机构。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引入其他保险机构共同承保,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化运作机制。
五、试点内容
(一)研发保险产品。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为基础,在试点领域根据不同企业性质适用对应条款,同时收集市场最新需求,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以简便操作为原则,陆续开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创新产品,厘定公平合理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
(二)完善运作机制。建立由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旗金融办、教育局积极参与,承保机构全力实施的运行机制。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行政指导、风险分析、诚信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推广等多种政策措施,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保。
(三)推进服务创新。试点承保机构要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或权威机构要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认定方式,不断创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事故勘察和预防、责任认定、损害鉴定评估、承保理赔等各项制度。
(四)强化危机处置。试点承保机构要建立“食品绿色理赔通道”,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类案件实行高效优先赔付。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损失事故,试点承保机构要在第一时间支付或预付赔款,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5年4月)。结合我旗食品产业状况及风险程度,全旗范围确定2家学校食堂为试点单位。
(二)实施阶段(2015年5月–2015年12月)。旗政府定期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承保机构按照试点企业名单做好业务咨询、产品宣传、承保方案推介,开展保险签约及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方案,逐步扩大试点领域和试点范围,为试点工作的总结推广奠定基础。
(三)总结阶段(2016年1月)。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金融办、承保机构、参保学校(食堂)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研究推广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试点工作宏观指导、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宣传推广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管理服务。试点承保机构要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组织管理、专户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工作,规范运行程序,简化投保和理赔手续,方便企业和消费者。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快速理赔、紧急求助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做好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参保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保险产品和各项政策的宣传,通过举办讲座、签约仪式、诚信倡议、行业宣传、授发牌证等形式,组织引导参保企业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
(四)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各有关部门和承保机构、参保单位要注意发现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和汇总分析相关数据、案例,根据各方意见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扩大试点范围。
附件
扎赉特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纪红梅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王学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巴达尔胡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包长岁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喜奎 旗教育局副局长
田雪薇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
盟扎赉特旗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包长岁兼任,联系电话:1394826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