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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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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3-07 10:23:07  来源:四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54
核心提示:《四平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发布单位
四平市人民政府
四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四政办发〔2013〕19号
发布日期 2013-04-0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iping.gov.cn/2013/0509/20103.html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四平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理念,突出重点、自愿参保、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参保范围
 
  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均纳入保险范围。
 
  三、保险企业确定
 
  具有资质并开展此项业务的保险企业均可参与。
 
  四、保险责任和保险费交付方式
 
  保险责任划分和保险费交付方式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依法签订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摆上工作日程,按照“政府支持、部门配合、企业推广、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自愿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对不按要求、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综合协调,优化监管方式,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教育、住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分别动员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行业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意识。全市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企业自律意识,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督导检查。
 地区: 吉林 
 标签: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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