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
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2〕40和42号文件继续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2〕3号)要求,为做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高效运行,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处罚权滥用,为全省医药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行政处罚是否体现裁量标准并执行适用规则。
2.行政处罚是否落实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3.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是否一致。
4.罚款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5.是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6.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依法保管和处理查封、扣押物品。
7.行政处罚决定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做到同案同罚。
(二)工作要求
1.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要百分之百依法保存和处理,防止损毁、使用、转送等违法行为发生。
2.通过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核要达到百分之百。
3.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体现裁量标准要达到百分之百。
4.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罚款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要达到百分之百。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30日前)。制定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进行全省系统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31前)。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检查。8月,省局将抽查10个以上省辖市、县(市)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12年9月30日)。全面认真梳理2012年3月底前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查遗补漏,对尚未制定裁量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四)案卷展评阶段(2012年10月30日前)。抽取20个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各10个,当场指出案卷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五)总结整改阶段(2012年11月底前)。省局对检查、案卷展评发现的优秀案卷以及存在的问题,将在全系统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省局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情况将形成报告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两转两提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实施步骤明确工作进度,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中要贯彻“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两转两提”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配合,按时完成。今年我系统作为8个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重点推进部门,任务重,要求高,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省局有关处室积极配合,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