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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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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5-13 10:53:57  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814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函〔2016〕326 号)(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为落实相关工作,我委现开展征集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总局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科〔2016〕5号
发布日期 2016-05-11 生效日期 2016-05-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tjmqa.gov.cn/xwzx/tg/7876.html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函〔2016〕326 号)(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为落实相关工作,我委现开展征集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总局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报送食药监总局科技司。纸质版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邮编:100053。电子版请发至kbsjyc@cfda.gov.cn,同时另发至委tjscwkjc@163.com备案。
 
  委联系人:夏春雨
 
  联系电话:27182110
 
  2016年5月11日
 
 
  附件1:   食品复检机构条件.pdf
 
 地区: 天津 
 标签: 市场监管 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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