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开展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函〔2016〕326 号)(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为落实相关工作,我委现开展征集食品复检机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总局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报送食药监总局科技司。纸质版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邮编:100053。电子版请发至kbsjyc@cfda.gov.cn,同时另发至委tjscwkjc@163.com备案。
委联系人:夏春雨
联系电话:27182110
2016年5月11日
附件1: 食品复检机构条件.pdf
附件2: 食品复检机构申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