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省局2014年12月31日之前印发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0件,其中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10件;失效和废止78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20 件)
附件2: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0 件)
附件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8件)【 附件下载】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