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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销售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的通知(食药监办〔2015〕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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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10-29 09:01:32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37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风险隐患,确保食品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销售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5〕113号
发布日期 2015-10-28 生效日期 2015-10-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xjda.gov.cn/WS01/CL0117/17558.html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风险隐患,确保食品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销售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关键环节风险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工作。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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