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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蚌埠市生鲜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蚌食药监食流〔201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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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10-23 09:56:03  来源: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41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鲜猪肉(含冷冻肉,以下同)安全监管,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局决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鲜猪肉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单位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蚌食药监食流〔2015〕60号
发布日期 2015-10-16 生效日期 2015-10-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bb.ada.gov.cn/wjtz/article.jsp?articleId=615382806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蚌埠市生鲜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0月16日
 
  蚌埠市生鲜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鲜猪肉(含冷冻肉,以下同)安全监管,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局决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鲜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切实加强生鲜猪肉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打击影响肉类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生鲜猪肉市场经营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生鲜猪肉安全。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明确治理重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鲜猪肉以及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为重点。
 
  重点整治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非法经营上述违法生鲜猪肉的行为。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采购、使用上述违法生鲜猪肉加工制作菜肴的行为。
 
  (二)开展摸底排查。结合对各自辖区监管对象和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摸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涉及生鲜猪肉的经营者进行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摸清进货渠道和产品来源,填写《蚌埠市生鲜猪肉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表》(见附件)。
 
  (三)开展样品抽检。各县区要加大抽样力度,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要广泛收集生鲜猪肉中可能添加的物质信息,查阅相关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检验检测方法学的研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非标检验检测项目。
 
  (四)加大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反馈情况。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经营单位,要依法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对购销病死生猪肉和添加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及其他物质的生鲜猪肉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存在违法经营要纳入食品安全“黑榜”,并予以公开,提醒消费者选择采购。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5年10月20前)。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并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0月20日-2016年1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的任务及措施要求,突出整治重点,全面开展专项行动,于2015年11月25日前集中力量摸清生鲜猪肉经营户底数及产品来源,填报《蚌埠市生鲜猪肉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表》。对可疑产品进行重点抽样检测,对检测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同时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对全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不断健全工作制度,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生鲜猪肉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相应成立组织,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完善协作机制。建立生鲜猪肉专项整治执法联动机制。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与农业部门、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追溯和延伸,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要加强对各县区违法案件查处的指导,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市场综合管理的部门优势,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市局将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活动,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打击治理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通报所在县区政府。
 
  (四)强化社会共治。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生鲜猪肉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对媒体反映的生鲜猪肉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核查处理。要主动报道专项整治的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引导舆论方向,强化社会共治。
 
  专项整治摸底排查情况汇总于2015年11月25日前,工作总结于2016年 2月26日前书面上报。以上材料均书面报送至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bb315spk@163.com。
 
  联系人:唐保萍   联系电话(传真):3015781
 
  蚌埠市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常林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于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  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万平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陈  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王万武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
 
  葛德洲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所长
 
  刘谏辉 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纯皖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鄢育岩 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魏晓琴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联宏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云生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王  勇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叶从林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素红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陈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蚌埠市生鲜猪肉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序号

销售单位(地址)

供货单位(产地)

有无检验检疫票证

生产日期

监管网格

 

 

 

 

 

 

 

 

 

 

 

 

 

 

 

 

 

 

 

 

 

 

 

 

 

 

 

 

 

 

 

 

 

 

 

 

 

 

 

 

 

 

    注:本表于20151125日前报送。

    负责人:                               报送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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