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的通知(赣食安办电〔2015〕6号)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的通知(赣食安办电〔2015〕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21 15:46:36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74
核心提示:央视经济频道等新闻媒体报道我省南昌市个体户违规回收餐厨废弃物给养猪场喂猪等现象。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赣食安办电〔2015〕6号
发布日期 2015-07-19 生效日期 2015-07-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jxda.gov.cn/ZWGK/GZTZ/2015/07/7130306.html
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近日,央视经济频道等新闻媒体报道我省南昌市个体户违规回收餐厨废弃物给养猪场喂猪等现象。现就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工商)、公安、农业等有关部门落实餐厨废弃物监管工作职责,加强餐厨废弃物治理,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并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制度。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
 
  各地应当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交由特许经营服务企业收集、运输、处置。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不得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用来喂养畜禽。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各地要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全程监管机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餐厨废弃物管理协调机构的联络,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9日
 地区: 江西 
 标签: 回收 餐厨废弃物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95)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5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