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根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制度规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检查操作指南》,该《指南》分A、B、C三套,适用于不同的餐饮业态日常检查需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今后的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对《指南》进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检查操作指南.doc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