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延续告知承诺办法》已经2015年4月10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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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沪质技监规〔2015〕20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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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04-30 | 生效日期 | 2015-05-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16-03-01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shzj.gov.cn/art/2015/4/30/art_21541_15769.html 本法规于2016年3月1日废止,废止依据请查看: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质技监规〔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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