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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延续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沪质技监规〔2015〕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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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04 10:16:11  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2458
核心提示:《上海市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延续告知承诺办法》已经2015年4月10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沪质技监规〔2015〕208号
发布日期 2015-04-30 生效日期 2015-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6-03-01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hzj.gov.cn/art/2015/4/30/art_21541_15769.html

本法规于2016年3月1日废止,废止依据请查看: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质技监规〔2016〕1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延续告知承诺办法》已经2015年4月10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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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上海 
 标签: 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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