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质监局,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质监局,相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2015年陕西省认证认可工作,不断推动认证认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及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制定了《2015年陕西省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2月11日
2015年陕西省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陕西省认证认可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创优服务、创新治理”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把握认证认可工作新机遇,以“放、管、治”三位一体为构架,进一步精简放权,重心下移,激发检测认证市场活力;深入推进认证认可法制化建设步伐,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规范检测认证市场秩序;谋求认证认可多元共治,进一步创新思维、强化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我省经济提质增效做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认证认可社会氛围
1.积极推动认证认可宣传工作。
紧密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以及“11.1《认证认可条例》颁布纪念日”等宣传平台,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确定的宣传主题,以“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为重点,联合相关企业单位、质检及认证机构、新闻媒体开展“实验室开放日”、“低碳认证宣传”、“有机认证示范区宣传”以及“认证效果座谈会”等系列活动,扩大认证认可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积极促进社会各方采信认证认可结果。
二、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基层认证监管队伍以及资质认定评审员能力水平
2.组织认证认可监管业务培训。
以提高基层认证认可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为重点,从日常监管工作需求出发,继续开展分行业、分领域的监管技能培训,强化基层监管人员职责意识,优化资源配置,逐步使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升。
3.开展获证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
选择重点行业领域,以《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管理规范为重点,开展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培训活动,强化实验室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4.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和方法,通过“业绩评价”、“证前抽查”、“评审报告质量抽查”、“评审效果跟踪回访”等形式,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评审员进行量化考核,逐步建立评审员“退出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按照领域划分,根据学历、培训和工作经历情况对评审员进行专业划分,编制资质认定实验室行业评审作业指导书;适时组织开展评审员技术交流以及优秀评审员表彰等活动,不断推动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提质增效。
三、创新监管手段,不断提升认证认可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尝试开展资质认定评审分级管理,健全重点认证组织和实验室质量档案。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确省、市、县三级监管职责分工;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许可评审工作下放试点,实施评审工作分级管理制度;继续督促各市局全面建立辖区强制性认证产品、及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质量档案;根据日常监管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及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分级评价和管理工作。
6.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工作。
组织各地市局开展辖区重点产品认证生产企业“网格化”监管检查工作;选择2-3个产品实施有机认证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完成国家认监委组织的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抽查工作;选定重点行业和地区,继续组织开展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强化认证获证组织和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7.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
选择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检测行业领域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对实验室和检验人员的能力进行持续评价,确保实验室检测能力与出具数据的准确性。
8.组织开展检验报告质量评比活动。
组织对社会关注度高、质量安全风险性大的实验室进行检验报告评比活动,重点对检验报告的原始记录的真实性、齐全性,以及对检验数据的准确性,报告编制、审批的规范性等进行检查评比,强化实验室对出具检验报告各个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9.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试点工作。
继续加强与省司法厅的工作协作,加快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内审员的选拔、培训以及考核工作,选择试点实验室开展“物证类、法医类、声像类”等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
四、完善信息沟通,着力推动认证认可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10.组织对“国家认监委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和“国家认监委认证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系统”使用情况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市局自愿性认证行政观察员制度的实施。对各市局认证认可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政策支持,提高认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做好各项认证行政执法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并对各市局“两个系统”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11.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认监委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业统计调查及数据上报工作。组织对各市局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培训,制定方案和计划,确保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够按时、准确上报各项报表。
12.加快推进我省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信息化步伐。
对我省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基本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尽快建立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信息查询系统,更好地服务基层监管工作和社会市场需求。
五、探索有效途径,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手段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13.深化西北五省认证认可工作交流合作。
充分利用西北五省认证认可联席会议这一平台,重点强化五个方面合作:一是在认证监管和执法中,加强与西北地区兄弟省份认证执法监管互动,对发现认证认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主体或产品涉及企业或单位时,及时查处并予以相互通报;二是协调开展各省间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选择1-2个事关民生、公共服务、质量安全等领域项目进行检验能力测试、比对、通过能力验证活动来缩小地区之间检验检测能力差距,提升西北地区实验室整体检验检测能力水平;三是结合辖区特色,在省际间联合开展“清真食品认证”探索和规范工作,加快“清真食品认证”实施步伐,满足相关企业和市场需求;四是扩大认证认可工作资源共享范围。与西北地区兄弟省份在实验室管理和技术方面,运用专项检查、评审考核和专业技术领域的业务培训、教学授课加强交流合作;五是推进认证监管队伍交流。有选择性的组织部分市、县两级从事认证监管工作人员与西北地区兄弟省份进行交流学习。
14.加快推进杨凌示范区产品认证溯源制度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有机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
加强同国家认监委以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的联系,加快完成杨凌示范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中心筹建审批工作,在政策、资金以及技术上争取给予相应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国有机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我省有机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认证服务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的作用。
15.开展“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
积极指导、协助西安市莲湖区申报“全国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工作,加强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引导我省检验检测行业产业化聚集和集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