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生产安全,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违法行为,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肉制品生产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闽药监食生函[2014]594号)文件要求,及结合近期开展的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局决定对肉制品生产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对全市获证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企业的检查,突出三类重点:一是牛(羊)肉制品生产企业。二是销售价格存在异常企业。各地可通过超市、集贸市场、食杂店等实体经营店的调查,以及淘宝网等虚拟经营店的筛查,查找售价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异常企业。三是近年来因违法生产被立案查处的企业。
二、检查要求
重点检查两个方面内容:一查原料肉品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使用腐败变质肉品、无检疫合格证的肉品、无合法进口检验证明的进口肉、过期冻肉以及回收食品加工肉制品;二查是否生产假冒产品。有无使用猪肉生产假冒牛(羊)肉制品、使用鸡肉生产假冒猪肉制品等违法行为。检查发现企业涉嫌违法的,要采取深入追查、产品抽验等措施。
三、问题处置
凡发现企业存在非法制售假冒牛、羊、猪等肉制品或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肉的,要立即依法严厉查处,吊销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宜
1、省局在淘宝网初筛了一批重点检查对象的名单,将通过电子版发至各单位邮箱。
2、样品抽取方法:抽样数量不少于3个包装,样品量不少于500g,所抽取样品中的2/3为检验样品,1/3为备用样品。
3、检查情况于1月29日上报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宋碧燕,联系电话:2690563。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