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赣食药监保〔2014〕29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赣食药监保〔2014〕2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1-04 10:14:48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80
核心提示:此次飞检发现的具体问题,省局已通报给相关企业及所在地监管部门。省局要求,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要对此次飞检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樟树市局要责令江西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保〔2014〕29号
发布日期 2014-12-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jxda.gov.cn/ZWGK/GZTZ/2014/12/4709833.html
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近期,依照《江西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暂行规定》,省局组成3个检查组,分赴九江、南昌、樟树三地对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认真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草珊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天邦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了飞行检查。除江西天邦药业有限公司处停产状态外,其他三家企业均在产。检查发现,4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净化意识不强;二是物料、设备等状态标识不清晰;三是批生产记录不完整、填写不及时;四是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不足;五是产尘大的工序企业捕尘措施不力;六是未按规定留样;七是物料账、卡、物不一致;八是对企业员工培训不到位。
 
  此次飞检发现的具体问题,省局已通报给相关企业及所在地监管部门。省局要求,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要对此次飞检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樟树市局要责令江西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同时,各设区市局、樟树市局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继续保持严管重处高压态势。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增强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良好规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安全。省局将不定期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跟踪检查、突击检查或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2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2923)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