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食药监食生产〔2014〕85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食药监食生产〔2014〕8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1-12 09:18:44  来源: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26
核心提示:为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依法进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关于明确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渝食药监食生产〔2014〕85号
发布日期 2014-11-11 生效日期 2014-11-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cqda.gov.cn/CL0018/24457.html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万盛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依法进行,现将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食品生产企业提出企业名称、法人、经济类型等涉及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事项的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相应变更证明材料。不能提交变更证明材料的(如只能提供原执照的注销手续和新企业的核名通知书),分局不得受理其变更申请。
 
  二、食品生产企业企业名称、法人、经济类型等发生变化,又无法提供工商部门的变更证明材料的,分局应报市局注销原企业生产许可证,新核名企业按新发证处理(如果该新核名企业的必备生产条件与此前相比未发生变化,经分局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后,可豁免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和发证检验,但法人变更除外)。
 
  三、上述变更事项涉及产业政策限制产品等特殊情形时,经市局研究后办理。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1日
 地区: 重庆 
 标签: 变更 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2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