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吕梁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4日
吕梁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落实《吕梁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4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根据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整合,全面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推进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力争在改善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方面取得新进展,求的新成效,全面完成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项任务。
二、细化任务
(一)推进和完善市、县、乡、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整合市县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加快推进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将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部职能,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整合机关人员编制和监管队伍。市、县工商部门划转相应的监管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质监部门划转相应的监管人员、编制,确保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增加食品药品监管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改善监管执法条件,健全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执法机构要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
健全基层管理体系。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按区域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二)全面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
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监督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上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改善安全保障条件。强化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
落实企业首负责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产品安全负首要责任,质量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监督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被吊证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培育诚信文化。加快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检查记录,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试行“黑名单”制度,着力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
(三)推进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责任安全追究制度。
以肉制品、白酒两类食品为重点,实施重点品种跟踪监督,纳入信息化监管,做到过程有记录、流向可查询,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完善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全过程的食品质量追溯体系。按照“全域统筹、分线布局、协同联动、层级覆盖”的总体思路以及网格设置的基本方法原则,组织实施在重点企业和监管部门开展推进网格化监管,明确人员和职责,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追责有据的责任追究管理体系。
三、解决问题
(一)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缺失的问题。通过推进市县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整合,构建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体系,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实现对食品药品的全程无缝监管,更好地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二)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通过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促进企业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解决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质量责任不明确、销售者和生产者之间推诿扯皮的问题,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严格审查把关,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切实落实首负责任。
(三)着力解决食品生产全程质量管理水平低的问题。通过推进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解决食品生产企业从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销售等四环节记录档案不齐全、把关控制不严格、管理运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实现网格职责无缝衔接、治理网络到边到底、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整合工作
2月底前,对各市、县体制改革完成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分析汇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保证市、县改革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3~5月,完成市级机构体制改革。对尚未出台“指导意见”和“三定”方案的县(市、区)进行调研帮扶;对已下发“三定”的县(市、区)落实“三定”规定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组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6~8月,组成若干工作组,对各县、乡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行专项检查。
12月底前,对各县(市、区)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保证改革任务年底前全部完成。
全年针对新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等实际,制定全系统人员培训计划,下大力气做好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分管领导:赵茂维
责任处室:人事财务科
责 任 人:吕完大
(二)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工作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3~4月,市局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摸底调研,对试点提出指导意见。
5月底前,市局确定试点企业、试点区域,制定企业首负责任制工作方案。
6月,市局制定对试点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各县(市、区)局负责实施,指导帮助试点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7~11月,市局对试点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信用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食品安全记录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12月,总结企业推行生产经营首负责任制试点工作。
分管领导:刘世民
责任处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
责任人:刘玉全 白维包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5月,制定企业推行首负责任制工作方案。
6~11月,组织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推行首负责任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药品GMP、GSP实施情况。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月,市局根据检查情况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行首负责任制情况汇总分析,总结工作经验。
分管领导:梁旺清
责任处室: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管科
责 任 人:刘书旭 李玉昌
(三)推进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5月底前,市局确定试点产品,各县(市、区)局确定试点生产企业。各县(市、区)局按辖区实际划定划分网格化监管区域。
5~6月,市局组织调研,对试点提出指导意见;县局组织摸底,按照试点指导意见实施试点。各县(市、区)局按照划定的网格化监管区域,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7~12月,组织实施肉制品、白酒两类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试点,建设市、县食品原产地可追溯信息系统。市局指导试点企业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管理系统,保障试点产品的全程可追溯。市、县局指导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推进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加强内部责任监督落实。
12月,总结试点实施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工作。
分管领导:刘世民
责任处室:食品生产监管科
责任人:刘玉全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推进转型综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赵茂维任组长,党组成员、调研员刘世民、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梁旺清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刘建军作为联络人(联系电话:8230121)。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及时掌握各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强化工作督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对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各相关科室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依据各自方案,层层明确任务,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加强基层调研和业务指导,努力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检查。各有关科室要建立工作督查检查机制,不断推动工作落实,特别要加大对基层、对企业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动态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科室每月25前要准确、全面将当月工作进度表和进展情况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每月底前将上月各项重点工作进度情况汇总后报送市转型综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