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四十五届世界体操锦标赛(以下简称“世锦赛”)将于10月3-12日在南宁举办。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世锦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世锦赛期间我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自治区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世锦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十五届世界体操锦标赛食品安全保障协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安办〔2014〕13号)要求,结合前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及当前的工作重点,通过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体系和监管责任体系,确保我区供应世锦赛食品100%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确保世锦赛期间全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世锦赛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单位:定点供应世锦赛比赛场馆、运动员驻地的食品基地和企业,产品销往世锦赛赛区的食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经营商场,具有外事接待能力的星级酒店、车站和景区沿线的酒楼、集市、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小作坊等。
(二)重点产品:乳品和含乳食品、肉、蛋等动物源性食品、蔬菜,水产品、桶装饮用水、酒类,酱腌菜、豆制品、食盐、熟食即食食品、冷冻食品、旅游地区的特色小吃,以及社会关注度、风险系数高的产品如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餐盒、地沟油等。
(三)重点区域:供应世锦赛食品生产基地或企业所在地区,食品生产加工较集中的区域,桂林、北海、钦州、防城港等旅游城市旅游景点附近区域,交通干线辐射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
三、主要任务
(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世锦赛专供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专供世锦赛食品必须批批进行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和第三方检验),每批次随产品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专供世锦赛的食品在出厂时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做好交接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全程可追溯。专供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区分供应世锦赛的食品和用于普通销售的食品,供应世锦赛的食品原则上要单独生产、储存和管理,应有专用的标注或标识,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用于普通销售的同类食品上标注“专供世锦赛”等类似含义的文字。严防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出现投毒、破坏生产设备、破坏电力供应、破坏水源供应等人为破坏行为,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配合工作,防止发生破坏世锦赛食品供应的行为。
(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以及经营过程违规使用药物、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查,同时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落实采购索证索票与台帐等溯源制度。重点开展对流通环节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冷饮、儿童食品等高危食品的专项检查,加强世锦赛前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监测和抽检工作,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功能,加强对比赛场馆、签约饭店周边及交通沿线等涉世锦赛重点地区销售的食品的检测。
(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严格落实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查处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督力度,督促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和行为的整改,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世锦赛是广西历史上举办的世界最高级别体育赛事,是向世界展示“美丽广西”和首府南宁“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精神的绝佳平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世锦赛食品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充分认识世锦赛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保障赛事期间我区食品安全。
(二)强化督导检查,实行责任追究。自治区局将适时组织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世锦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最严的准入、最严的执法、最严的监管、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等“五个最严”的原则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对工作不细、措施不力,或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世锦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防止恶意炒作。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保障世锦赛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汇总所辖县(市、区)世锦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后于10月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自治区局食品流通监管处。
联系人:梁学文
电 话:0771-5832387(传真)、15978110008
邮 箱:splt@gxfda.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