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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蜂业、茶叶、桑蚕、中药材4个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枣政办发〔201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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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8-15 14:58:10  来源: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58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特色农业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枣庄市蜂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枣庄市茶叶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枣庄市桑蚕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枣庄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枣政办发〔2014〕25号
发布日期 2014-06-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xxgk.zaozhuang.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2/site/art/2014/7/29/art_4529_102621.html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特色农业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枣庄市蜂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枣庄市茶叶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枣庄市桑蚕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枣庄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发展特色农业,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的客观需要,对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创枣庄农业发展新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发展蜂业、茶叶、桑蚕、中药材产业,在我市既有现实基础,又有良好前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4个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作为我市新一轮农业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创新发展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彰显产业特色,保证实现产业发展预期目标。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主产区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和整合扶持资金,重点支持4个特色产业规模化经营、良种繁育、科技创新与推广、示范园区建设、特色产品和品牌培育等。要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推进规划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4个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要完善产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并纳入主产区政府现代农业发展考核体系。各级特别是主产区政府要把4 个特色产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发展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4个特色产业发展取得实效。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
 
  枣庄市蜂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
 
  为加快我市蜂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概况
 
  1.蜜粉资源丰富。枣庄市处于中纬度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较华北平原其他地区温暖湿润。蜜粉源植物丰富,主要有枣树、石榴、刺槐、荆条、玉米、棉花等。全市除11月至翌年2月无蜜粉源外,其他月份均有蜜粉源。5月初至5月底的刺槐花期、5月中旬至6月下旬的枣花期、6月中旬至8月中旬的荆条花期,为我市的流蜜盛期。发展蜂业的自然条件优势得天独厚、潜力巨大。
 
  2.产业链较完善。经过多年发展,我市逐渐形成了包括蜂业养殖、产品加工、授粉应用在内的较完整的产业链。据统计,2013年,全市蜂群存养量2.2万群,蜂蜜、蜂胶、蜂王浆、蜂花粉产量分别约为1400吨、6吨、11吨、370吨。
 
  3.组织化程度较高。目前,全市共有蜂产品企业3家,养蜂协会1个、养殖合作社1个、社员100多户;全市蜂业从业人员(含加工企业职工)500余人,逐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养蜂专业合作社和养蜂基地、企业与蜂农互促共赢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存在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蜂业是生态农业和设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健康产业”“空中农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回报率高等特点,对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健康、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具有重大意义。长期以来,蜂业发展缺乏规划引导和资金支持,养蜂业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组织管理、技术推广、生产服务、产销衔接等相对滞后。
 
  2.层次水平不高。全市蜂业发展规模偏小,蜜蜂饲养数量仅占全省6%左右,养蜂生产的机械化、标准化、良种化和规模化水平较低,品牌带动效应较弱。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够,良种覆盖率较低。蜜蜂为农作物授粉的覆盖率较低,对农业的提质增效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3.发展环境堪忧。农药、大气、水质等污染直接导致蜜粉资源减少,生产环境日益严峻。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乏力,产品品质良莠不齐,市场竞争力整体较差。
 
  二、发展原则和目标
 
  (一)发展原则
 
  1.坚持规模扩张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不断扩大蜜蜂饲养量的同时,因地制宜选择养蜂生产方式,努力在蜜蜂标准化机械化养殖和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不断提高养蜂效益。
 
  2.坚持发展生产与扩大授粉相结合。既重视蜜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又注重发挥蜜蜂授粉对农业增产的促进作用;既重视蜂群数量的扩张,又考虑到农业发展对蜂业布局的客观要求。
 
  3.坚持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加强科技研发,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对蜂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支持养蜂合作社发展,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现代蜂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各类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对蜂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蜂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到2020年,全市蜂群数量达到5万群;蜜蜂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石榴、苹果、梨、桃等果园授粉面积达到70%以上。年产蜂蜜3000吨,蜂王浆10吨,蜂产品产值1亿元。生产的蜂蜜50%以上为成熟蜜,蜂王浆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80%以上。
 
  2.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推行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养殖,建设蜜蜂授粉、养蜂生产、蜂产品加工、优质蜜源四大优势区域,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养殖规范、加工带动有力的产业体系。到2020年,120群以上的规模蜂场比重提高到60%。
 
  3.授粉技术加快普及。到2020年,建设10个专业授粉示范蜂场,蜜蜂为农作物授粉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初步实现蜜蜂授粉产业化。
 
  三、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区域布局
 
  根据我市各地蜜粉源植物丰富程度、地理生态、养蜂生产状况及蜂产品企业分布,全市蜂业可划分为蜜蜂授粉、养蜂生产、蜂产品加工三大优势区域。
 
  1.蜜蜂授粉优势区。包括滕州市、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是果品和蔬菜生产集中区域。立足丰富的石榴、樱桃、草莓等果蔬资源优势和农民浓厚的蜜蜂授粉意识,建立蜜蜂授粉示范基地,蜜蜂为果蔬授粉覆盖率达80%以上。
 
  2.养蜂生产优势区。包括山亭区、峄城区,是传统的养蜂生产区域,地质、地貌及气候多样性使得植物分布多样化,蜜粉源植物丰富,养蜂业相对发达。立足发展养蜂生产的传统优势,扩大蜜蜂饲养量,力争2020年蜂群存养量达到4万群。
 
  3.蜂产品加工优势区。主要包括峄城区、山亭区,区内蜂产品企业基础好,占全市总量的80%以上。立足本区域加工基础,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管和追溯体系,重点培育壮大2个蜂产品龙头企业。
 
  (二)发展重点
 
  1.推行蜜蜂标准化机械化养殖。规范养蜂场布局,推行养蜂生产各环节的标准化操作,实施蜂产品安全生产规程,提倡饲养强群,加强疫病防控,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养蜂日志。引导养蜂场实施标准化机械化生产。支持建设4个标准化机械化养蜂示范场。
 
  2.提高蜂业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市、区(市)级蜂业协会组织,加大行业主管部门对蜂业优势区域的管理力度。规范壮大养蜂专业合作社,支持建设养蜂生产示范合作社2个、蜜蜂授粉示范合作社1个,努力形成以蜂农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依托、蜂产品企业为龙头的蜂业产业化经营方式。
 
  3.推广普及蜜蜂授粉增产技术。加大蜜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的普及推广,开展授粉增产示范活动,支持建设1个蜜蜂授粉示范基地、2个专业授粉示范蜂场。
 
  4.建立健全蜜蜂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完善提升1个种蜂场的育种条件,保障优质种蜂王供应,提高蜜蜂良种化水平;加强中华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1个中华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区。
 
  5.完善蜂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蜂药、蜂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管理,严把蜂产品原料、生产和检验关。完善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信息发布和质量追溯体系,建立蜂产品企业质量信用评估制度,提升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6.加强市级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建立起集蜜源植物、蜂群分布、企业信息、市场咨询、监督检验和品牌推介等为一体的市级蜂业数字化信息平台,为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提供支撑,加快推进我市蜂业的信息化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蜂业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畜牧兽医、发改、财政、林业、农业、科技、工商、质监、金融等部门参加,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蜂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负责牵头协调,并切实加强对蜂业发展的指导和总体管理;林业部门负责抓好蜜粉源植物基地建设,协调提供放蜂场地;农业部门负责抓好蜜蜂授粉增产措施的组织实施,努力减少化学农药对蜂业的影响;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对蜂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科技部门要努力改善蜂业发展科技创新条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加强对蜂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蜂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市)政府现代农业发展考核体系。市畜牧兽医局要制定全市蜂业发展绩效考评办法,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市级选择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依托枣庄畜牧网,加快信息软件开发和短信平台建设步伐,支持建设市级蜂业数字化信息平台。以规模化蜂场建设、养蜂机械设备购置、蜜蜂授粉、蜜蜂良种培育、合作社发展等方面为重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变、性质不变、集中投向、提高效益”的原则,积极整合现代农业发展、特色产业发展、良种工程、科技推广、标准化示范创建、动物疫病防控等相关资金,适当向蜂业倾斜,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将蜂业和蜜蜂良种选育推广纳入枣庄市特色畜牧业重点产业和农业良种化工程,加强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支持建设中华蜜蜂保护区和保种场。扶持蜂业龙头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蜂农从事成熟蜜生产,树立枣庄蜂产品良好形象。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合蜂业生产的保险产品,降低蜂农生产经营风险。对养蜂平台实施补贴政策,提高蜂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完善奖励扶持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项目补助、所需机械设备设施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内等方式,促进产业稳步发展。
 
  (三)转变蜂业发展方式。通过示范、扶持、服务、监管等措施,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养蜂大户、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供销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等蜂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完善双方发展保障和利益分配机制。到2020年,力争使85%的养蜂场(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鼓励和支持工商业资本进入养蜂业或从事蜂产品加工,与养蜂户及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带动发展能力。通过加强政府扶持、鼓励联合兼并、支持产品开发等措施,做大做强蜂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产销直挂、农超对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养蜂大户等新型蜂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从业者职业技能鉴定,加快培育新型职业蜂农队伍;综合运用技术培训、示范带动、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装备等多种措施,改善蜂农的生产生活条件,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加入,增强蜂业发展活力。引导和支持蜂农建立合作社,拓展合作社服务功能,规范运行方式,提高标准化集约化养蜂水平。充分发挥供销社联系农民、熟悉市场的综合优势,引导有条件的供销社积极参与蜂业产业化经营,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更多的利润返还给农民。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强和改进行业管理,在联系政府、服务行业、规范生产、培训蜂农、品牌推介、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交流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紧紧围绕制约蜂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展开科技攻关,重点在蜜蜂饲养、蜂机具研发、病虫害防治、授粉增产技术、蜂产品研发、良种繁育推广、蜂产品质量控制等领域进行科研与技术推广,争取实现较大突破。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协同创新工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时,向蜂业适当倾斜。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加速蜂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加强蜂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建立蜂业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每年培训蜂农300人次以上。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的养蜂积极性。大力宣传蜜蜂授粉对农作物增产和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意义,大力宣传蜂产品对人类健康的作用,大力宣传蜜蜂文化,使蜂业的经济、生态和人文效益为社会所认同,努力营造“小蜜蜂、大产业”的良好氛围。
 
  枣庄市茶叶产业发展规划
 
  (2014-2020)
 
  为全面提升我市茶叶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概况
 
  20世纪60年代末,全市开始实施“南茶北移”工程,当时茶树主要分布在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薛城区,共有1000余亩,部分群众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有了一定的种茶经验;但由于气候和政策等因素,茶树栽培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和巩固。2008年以后,滕州龙阳、东郭两镇引进福鼎大白等绿茶品种进行试种,并从浙江引进安吉白茶、龙井长叶等茶苗进行栽培,目前已发展200多亩,长势良好。其他区近年来也有一定规模的发展,市中区孟庄镇栽培面积400亩,山亭区徐庄镇栽培面积100多亩,薛城区有零星栽培。目前全市茶园面积仅700余亩。
 
  (二)发展潜力
 
  1.消费潜力。枣庄人有喝茶习惯,常年喝茶的人约有200万左右,以平均每人每年喝茶2斤计算,全市市场需求量就有400万斤,加之外销及深加工,市场前景广阔。
 
  2.生产潜力。我市地跨东经116°48′—117°49′,北纬34°27′—35°19′,属于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气候,全年日照时数2386.5小时,平均气温14.5℃,≥10℃积温为4566.9℃,无霜期300天以上,低于-10℃的日数1.2天,境内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降水量为787.4毫米。枣庄属于黄淮冲击平原的一部分,地势东高西低,北高南低,呈东北向西南倾伏状,海拔24.5-620米,具有低山、丘陵、山前平原、河漫滩、沿湖洼地等多类型地貌,土壤分为褐土、潮土、棕壤、砂姜黑土、水稻土5个土类。通过对光照、温度、雨量、土壤、地形等生态因子指标综合分析,我市较适宜茶叶生产。
 
  二、发展原则和目标
 
  (一)发展原则
 
  1.因地制宜,集聚发展。根据茶产区的生态环境、品种资源、种植及加工技术等条件,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生产布局,转变生产方式,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发挥规模优势。
 
  2.市场驱动,统筹发展。统筹考虑生产、销售和消费等因素,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特点,改进加工设备和技术,突出特色品牌,增加品种类型,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把产业建立在有效消费的基础上,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市场动力。
 
  3.科技支撑,持续发展。引导产学研联合攻关,提高茶叶科技创新能力,集成推广一批实用、高效的新技术新成果,为茶树栽培、茶叶加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实现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茶园面积发展到0.5万亩,采摘面积0.4万亩;无性系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品”认证茶园面积达到60%以上。建设茶良种苗木繁育基地1-2处、示范园2-4处、市级茶叶加工龙头示范企业1-2家,努力创建枣庄茶叶品牌。
 
  三、发展重点
 
  (一)建立完善茶树良种繁育体系。实行外引与自繁自育相结合,加大外地优良茶树品种的引进力度。依托有技术基础的技术推广单位和企业,在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选择有技术基础的区域建设1-2处市级茶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注重提高苗木繁育基地的建设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实验设备、苗木分级、包装、储运等配套设施。力争2020年形成年产60-100万株优质苗木的生产规模,较好地满足我市茶园发展的需求。
 
  (二)创建优质高效示范园区。在滕州市龙阳镇、东郭镇,薛城区沙沟镇,市中区孟庄镇、齐村镇,选择有技术基础的区域建设2-4处面积200亩以上的市级优质高效生态示范园。以创建优质高效示范园区为契机,集成推广关键技术,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茶叶单产;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积极推广杀虫灯、色诱板等非化学防控技术,推行科学施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降低种植环节带来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茶叶产品质量。力争示范园区的茶园全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要求,其中50%以上的茶园达到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准。
 
  (三)打造加工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引导创立茶叶加工龙头企业,加大对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扶持力度,加强设备改造和优化升级,不断改进加工装备和加工工艺,并组织开展茶叶清洁化生产示范项目,带动全市90%以上加工企业实现清洁化生产。鼓励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建特色品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省级以上茶叶评比、品牌打造和展会展销等活动。加大本地茶叶品牌、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的宣传推介力度,叫响枣庄茶叶品牌。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茶叶产业发展纳入全市特色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各茶叶生产区(市)政府要把茶叶产业发展纳入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整体战略进行部署,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本地的茶叶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突出发展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建立茶叶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农业、发改、财政、水利渔业、科技、商务、供销、质监、人社、林业、旅服等部门参加,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茶叶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负责牵头协调,切实抓好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总体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对茶叶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商务、供销部门要在茶叶市场建设、茶叶产品流通、农超(商)对接、茶叶电子商务、涉茶农产品经营服务和农村现代经营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发改、水利渔业、科技、质监、人社、林业和旅服等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加强对茶叶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完善扶持政策。一是强化资金扶持。采取增加和整合资金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无性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生态示范园区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推介等扶持力度;积极整合涉农领域相关资金,集中使用投向,适当向茶叶产业倾斜,发挥资金规模效应。主产区政府在安排涉农资金时,加大对茶叶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二是明确扶持重点。加大茶园水电路渠、生态林网、越冬防护、生产加工装备等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茶园建设水平。鼓励建设无性系良种茶园,对形成一定规模的给予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探索将茶园纳入良种苗木、造林补贴范围,支持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设备改造升级,对购买先进生产、加工机械给予一定补贴。加强茶叶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建设重点茶区批发市场和体验馆、专卖店、网上交易等各具特色的茶叶购销平台,扩大市场销售。三是加大信贷扶持。利用好农业信贷支持政策,协调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茶叶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开展茶叶清洁化生产。
 
  (三)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广“企业+基地+茶农”“合作社+基地+茶农”等生产经营模式,支持加工企业通过实行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信贷担保、吸收农户入股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鼓励企业建设自营茶园,加强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使用,从源头上保障质量安全。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基地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病虫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服务。支持成立枣庄市茶叶协会,积极开展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市场推介、品牌培育、对外宣传等活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不同方式,重点扶持辐射范围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全市茶叶产业整体稳步发展。
 
  (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有关企业和科研、推广单位引进技术、设备,进行新品种引进、栽培模式创新、加工技术提升、茶类新产品开发及枣庄特色茶食品、茶饮品和茶旅游产品等开发,推进茶叶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创新技术推广机制,以创建生态示范园为平台,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主体,以信息网络为渠道,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加快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转化推广。结合农民培训项目,加大茶农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茶叶从业人员参加“园艺工”“茶艺师”“评茶师”“炒茶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枣庄市桑蚕产业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为提高全市桑蚕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桑蚕产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市桑蚕生产历史悠久,早在1907年《滕县乡土志》中就有记载,到民国初年全市共有养蚕户2600户,产茧150担。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关心支持桑蚕生产,各地农民植桑养蚕的积极性较高,有效促进了桑蚕产业的稳定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蚕业开始承包,到1985年已全部实行户栽户养或户包户养,全市桑园面积达到3654亩,饲养蚕张数5390张,年产蚕茧28.20万斤。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在市丝绸公司和各区(市)缫丝厂等龙头企业带动下,我市桑蚕产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桑园面积发展到10万多亩,年产鲜茧3000吨,缫丝加工能力达到6000绪,亩均收入达到2000-3000元,出现了养蚕专业村,培养了一大批养蚕能手,形成了植桑、养蚕、缫丝一体化的骨干产业。近年来,桑蚕经济的特殊生产环境和增长缓慢的效益使蚕农积极性下降,多数农民外出打工,桑园规模急剧减少,截至2014年1月,全市桑园面积仅存不足500亩。
 
  二、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原则
 
  1.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根据生态环境、资源条件等,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示范点和产区。
 
  2.省力高效,规模经营。创新生产经营模式,鼓励桑蚕生产主体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推动桑蚕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优质化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增效。
 
  3.增加投入,加快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和“一镇一业”等项目带动,调动企业、农民投入积极性,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加快桑蚕产业发展步伐。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桑园面积达到1万亩左右,蚕茧产量1500吨以上,产值达到4000万元,成龄桑亩综合效益实现8000元;年产桑蚕原种0.1万张,一代杂交种4万张。
 
  三、发展重点
 
  (一)建立完善良种繁育体系。依托具有一定基础技术力量的生产企业及农村合作社,大力推进桑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和优质蚕种繁育基地建设。在滕州市、峄城区、台儿庄区等地选择合适区域建设1-2处桑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每处面积50-100亩,年总生产能力500-1000万株。在滕州市、台儿庄区等地选择合适区域建设1-2处桑蚕原种繁育基地。到2020年,全市桑园、桑蚕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二)培植优质桑蚕生产基地。在滕州大坞镇、鲍沟镇,峄城底阁镇,台儿庄泥沟镇、涧头集镇、马兰屯镇等有桑蚕产业基础的乡镇,重点培植2-3个桑蚕生产基地镇。到2020年,基地镇桑蚕茧年产量均达到300吨以上。
 
  (三)建设现代桑蚕示范园区。按照国家级桑蚕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标准,在桑园种植区域创建面积100亩以上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桑蚕示范园区3-5个,带动全市每年发展桑园1000亩以上,争取到2020年新建桑园1万亩。通过示范园区的示范引导,大力推广优良品种、配方施肥、条桑收获、省力化饲育、桑蚕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提升标准化生产和机械化管理水平,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加快桑蚕茧丝绸技术创新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强化产学研结合,围绕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开展植桑养蚕、良种培育扩繁、机械化自动化管理以及蚕茧加工、桑蚕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逐步形成丰产桑园培育、配方施肥、条桑收获、小蚕共育、小蚕人工饲料育、大蚕条桑育、大棚养蚕、病虫害综合防治、自动上蔟、蚕茧烘干加工等省力化技术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桑蚕生产加工的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高效化水平。
 
  (五)加强桑蚕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技术力量和实验设备设施,在继续研究新产品,提高丝织、印染等产品质量的同时,扎实推进桑蚕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开发桑枝、蚕沙、蚕蛹等副产物的价值,延长产业链条,增加商品附加值,拓展增收渠道,提高桑蚕生产的综合效益。结合蚕桑示范园区建设,探索建立桑园养蚕、畜禽饲养、桑枝食用菌、生态休闲旅游等高效生态复合经营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六)大力挖掘丝绸文化内涵。充分挖掘和保护民间丝绸工艺和传统技艺,做好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丝绸文化推广,提升产业的文化附加值,积极推动丝绸文化与产业相融合的产业集群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桑蚕产业发展,研究出台扶持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优惠政策,扎实推进桑蚕产业稳步高效发展。建立由农业、畜牧兽医、发改、财政、林业、科技、经信、农机、水利渔业、供销等部门参加的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形成产业发展推进合力。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负责牵头协调,并切实加强对桑蚕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总体管理;畜牧兽医部门要抓好蚕药生产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对桑蚕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协调建立美国白蛾等食叶性害虫飞防联动机制;科技、经信部门要在科研项目立项、蚕茧收购及茧丝绸加工等方面提供积极支持;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加强对桑蚕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要建立健全桑蚕产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主产区政府现代农业发展考核体系。市农业局要制定全市桑蚕产业发展绩效考评办法,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市级选择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结合桑蚕生产实际,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建立蚕种储备制度,确保桑蚕良种的生产供给。探索将桑树苗木生产、管理机械分别纳入良种、农机补贴范围。建立美国白蛾等食叶性害虫飞防联动机制,支持桑园预防农药污染的保护设施建设,推行桑蚕饲养和白蛾飞防科学错时进行,实现桑蚕饲养与白蛾飞防互不影响。将桑蚕生产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建立适合桑蚕产业的保险制度。实行名品创建、优秀基地(示范园区)创建奖励政策,对“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企业及在基地(示范园区)验收考评中名列前茅的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扶持机制,实行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投入机制,充分调动政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积极整合现代农业发展、财政支持农业技术创新及推广、水利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资金,重点扶持桑蚕种质资源繁育体系建设,桑蚕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机械化桑蚕生产、加工、设备改造等。
 
  (四)创新产业发展模式。鼓励桑蚕生产主体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提高蚕农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及新产品研发,推动桑枝、蚕沙、蚕蛹等副产物的综合开发利用,带动桑蚕产业整体稳步发展。
 
  (五)强化技术研发推广。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重点围绕桑树蚕种良种选育、丰产桑园培育、省力化养蚕、桑蚕病虫害测报防控体系、机械化管理、桑蚕资源综合利用模式与技术、蚕茧收烘加工技术与设备提升改造、茧丝绸新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等方面,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以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发展层次提升。由农业部门牵头,建立完善市、区(市)、乡、养蚕大户桑蚕技术服务与推广网络,并根据生产需要,充实基层专业技术推广人员,改善工作条件。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大中专桑蚕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并鼓励行业协会围绕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枣庄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为加快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枣庄市地处鲁南,暖温带季风型气候区,兼有南方温湿气候和北方干冷气候的特点,这种优越独特的南北过渡型气候条件,起伏多变的地形地貌,形成了植物生长的多样性,为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境内中药材物种丰富,已查清定录的有开发价值的中药材品种近300种,其中适宜种植中药材近80种,野生中药材220余种。据统计,我市中药材种植品种30余个,面积约8万亩,种植专业合作社有10多家,以金银花、野酸枣、山楂、丹参、夹竹桃、黄芩、白芍、桔梗、板蓝根等药材为主。中药材种植已逐步发展为许多地区的优势特色产业,成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与快速增长的中医药战略需求及其他中药材产业发展优势地区相比,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种植规模较小,基础设施投入少,生产条件差。我市中药材种植主要分布在山区和半山区,以一家一户零散种植为主,产品总量有限,还没有形成规模种植、市场化营销的条件;对中药材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专项投入,专业交易市场的仓储、晒场等配套设施简陋。二是科技研发力量不足,支撑产业能力差。中药材种植科技含量低,产业发展的科技化程度不高,导致药材的产量低、效益差。三是种质资源家底不清,良种选育有待加强。四是中药材种植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技术服务力量薄弱,广大农民对种植新技术学习及应用不够,中药材种植还没有取得突出的效益。五是产业链条较短,产业化水平较低。由于缺乏生产加工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大部分药材以原料和初级产品出售,精深加工程度较低,资源优势没能转化为经济优势;中药材经营、销售渠道单一,市场化运作程度过低,中药材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六是市场宏观调控不足,产供销信息不畅。全市尚未建立规范统一的中药材市场供求信息平台,种植、销售等存在很大盲目性。
 
  二、发展原则和目标
 
  (一)发展原则
 
  1.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跟踪市场变化,加强宏观指导和信息服务,优化调整品种结构,协调药材生产、加工、利用各环节,保障供求基本平衡。
 
  2.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加强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协同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技术研究,强化良种选育和现代生产技术集成,支撑产业升级。
 
  3.坚持可持续发展。以资源保护为基础,突出地方特色,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推动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4.坚持质量优先。以稳定、提高中药材质量为目标,构建生产加工质量监控技术体系,大力推行规范化生产和中药材GAP认证。
 
  5.坚持产业化带动。培育龙头企业,扩大种植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比2013年增加2万亩;产值达到4亿元以上,比2013年增长20%;建设中药材产业科技示范园2个,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6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个,培育龙头企业2家;选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标准要求的中药材良种3个以上;制定发布2种中药材生产技术规程。
 
  三、发展重点
 
  (一)强化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市级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技术中心,配合全省第四次中药资源调查,在山东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的基础上,新建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1处,搜集保存种质资源300份以上;建立种质资源鉴定与评价技术体系,建设金银花、酸枣仁、山楂、丹参、黄岑等种质资源圃5处,加强种质资源利用研究;建立山亭区酸枣仁野生抚育区,加强原产地保护。
 
  (二)加快中药材良种选育与引进。建立枣庄市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工程技术中心,依据产地适宜性原则,建立6处区域化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将传统育种方法和现代生物技术相结合,建立中药材育种技术体系,重点培育金银花、酸枣仁、丹参等中药材优良品种5个以上。从其他地区引种试验示范推广。加强中药材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配套的良种繁育技术、种子种苗质量标准及相应的配套栽培技术,推进良种产业化。
 
  (三)优化区域布局。着力打造中药材生产区,重点建设各区(市)6个金银花生产区;山亭区酸枣仁、山楂生产区;峄城区、滕州市等2个丹参生产区;薛城区、台儿庄区、滕州市等3个芍药、牡丹、玫瑰生产区;市中区、滕州市、峄城区、山亭区等4个白术、玄参、板蓝根、黄芪、桔梗、皂刺、银杏、夹竹桃、白芍、瓜蒌、天南星、玄雷、芡实等生产区。
 
  (四)加强中药材科技示范园与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开展金银花、丹参、酸枣仁、山楂、芍药、牡丹等大宗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制定相应的规范化生产标准操作规程。筛选确定金银花、丹参、酸枣仁等10个左右重点品种,建设6个中药材产业科技示范园,示范带动全市不同优势区域的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在中药材主产区建设规范化生产基地10个左右,其中百亩生产基地6个以上,建立金银花、酸枣仁等精品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2个以上,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转化增值。
 
  (五)完善中药材质量监控技术体系建设。建立枣庄市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提高质量检测技术水平,全面监控生产过程中中药材的活性成分、重金属及农药残留变化,提升中药材质量标准,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六)推动中药材的深加工与综合开发。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进加工工艺,在规范化生产中药饮片、中成药等传统产品外,以金银花、丹参、桔梗、牡丹等药材为重点,积极开展功能饮料为主的饮料、功能性食品等延伸性产品研发;探索中药材非药用部位综合利用途径,加强中药材在中兽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化妆品等方面开发利用。培育1家中药材深加工龙头企业。
 
  (七)加强市场交易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区域性中药材交易市场,增强市场议价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物流网络,提升市场交易的现代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中药材生产,制定出台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认真做好中药材生产信息发布、市场调剂、质量监管等工作。建立由农业、发改、财政、科技、卫生、林业、畜牧兽医等部门参加的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农业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职能,负责牵头协调,切实加强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总体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工作;科技部门要努力改善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快推进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加强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建立以政府性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重点支持良种基地、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山区中药材扶贫开发等,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整合农业、林业、科技、卫生、商务等行业部门资金,在产业发展、科技研发方面集中投入,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采用直接投资或以奖代补方式,对种质资源圃、野生抚育区、良种选育及引进、质量监控技术体系、中药材育苗基地、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园、加工企业等进行扶持。实行生产资料补贴、农机具补贴等补贴制度。将中药材品种纳入枣庄市种业发展规划扶持范围,给予资金扶持。探索将金银花、丹参等中药材品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完善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机制,出台对药材种植基地、加工企业及有关科研单位的信贷扶持政策。
 
  (三)健全产业发展体系。完善“公司+基地+合作社”“公司+农场(农户)”等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引领带动作用,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推动中药材产业稳定发展。提升中药材产业在农业公共服务中的地位,强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生产企业与广大药农的紧密合作关系,支持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药农经纪人、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依托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山东省药用植物学会和山东省金银花行业协会,支持成立枣庄市中药材行业协会,构建全市中药材行业组织管理体系。推进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传递政策动态,搭建交流协作和行业管理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技术支持、行业自律、营销网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实施品牌培育战略。加大中药材GAP认证力度,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培育具有突出优势的知名品牌,打造枣庄中药材品牌集群。举办名优中药材交易博览会,为生产企业和药农搭建品牌展示、扩大交易的平台。引导企业参加全国中药材名优产品评选活动,大力推介优质中药材品牌,增强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五)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与省农业科学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合作,加强中药材良种工程和重大技术协同创新研究,构建中药材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资源共享平台。启动枣庄市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和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在良种培育、规范化生产技术、质量控制标准化体系建设、现代生产技术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中药材产业升级改造。加快中药材品种的审(认)定工作,提高中药材良种覆盖率。建立健全基层技术推广网络,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人才优势,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新技术、新成果的入户率和转化率。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利用人才建设计划,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比较优势明显的科技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引领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生产大户的科技培训指导,将中药材生产管理培训纳入阳光培训工程范围,每年培训两千人次,实现全市中药材种植户每户一名技术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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