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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2013-2014年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五府办〔2013〕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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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7-01 03:48:09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59
核心提示:《五指山市2013-2014年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五府办〔2013〕123号
发布日期 2013-10-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ainan.gov.cn/hn/zwgk/zfwj/sswj/201311/t20131128_1115041.html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五指山市2013-2014年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指山市2013-2014年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冬季瓜菜及常年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我市瓜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众瓜菜消费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海南省冬季瓜菜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厅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瓜菜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科学使用农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用农药行为,切实完善瓜菜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瓜菜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打击处置违禁农药,堵住源头;加大对冬季瓜菜收购点、销售点和田间地头瓜菜的检测工作力度,冬季瓜菜品种100%纳入检测范围,豇豆、苦瓜、四季豆、西瓜实行凭证出岛;检测不合格的瓜菜不允许出岛和上市;瓜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达到98%以上;禁用农药成分检出率逐步下降,保持在3%以下;农民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违法使用禁用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经营市场进一步净化,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药市场监管
 
  市农业执法大队要以打击禁用农药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联合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等到部门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继续开展物流企业农药产品物流配送专项检查,杜绝禁用农药流入我市农药市场。组织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抽查,重点检测常规农药中是否违法添加禁用农药成分,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法添加禁用农药的行为。加快推进农药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农药店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对无证照等非法经营的,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并进行曝光。大力宣传《海南省举报违法经营使用农药奖励办法(试行)》,畅通禁用农药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打击禁用农药行动。
 
  (二)强化农药残留检测
 
  市农业局要严格落实《海南省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冬季瓜菜质量安全;市农技中心要积极开展瓜菜农药残留检测,冬季瓜菜品种100%纳入检测范围,豇豆、苦瓜、四季豆、西瓜100%实行凭证进出岛。冬季瓜菜检测样品9000个以上,常年瓜菜检测样品5000个以上,合格率98%以上。2014年下半年,采用气、液相色谱仪进行定量检测甲胺磷、氧化乐果等18种农药残留项目,定量检测样品100个以上;市农业执法大队要严把瓜菜出市关口,对检测出禁用和超标的瓜菜,严密追溯,严厉打击,严禁未持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和超标的瓜菜车辆出市境。
 
  (三)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市农业局、农技中心要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市农业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瓜菜生产基地巡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健全生产档案,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农药的行为。乡镇农技推广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农民生产过程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教育农民树立瓜菜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其建立健全生产记录。
 
  (四)推广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
 
  市农技中心要加强瓜菜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对应的防治措施,建立健全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农民适时防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严格掌握采收安全间隔期。推进瓜菜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太阳能灭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
 
  (五)加强检测体系建设
 
  加快设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借鉴陵水县建设“县、乡镇、村三级检测机构”的经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六)强化应急处置管理
 
  不断健全瓜菜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加强应急值守,遇到突发事件,做到信息通畅、反应快速、处置及时,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适时宣传冬季瓜菜质量安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冯本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卓召良(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林文静(市财政局副局长)
 
  欧福明(市农技中心主任)
 
  吉徽强(市农业局副局长)
 
  符东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斌(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宏林(五指山质监局副局长)
 
  王春梅(市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恩山(通什镇政府镇长)
 
  王昌江(毛阳镇政府镇长)
 
  吉初法(南圣镇政府镇长)
 
  林书忠(番阳镇政府镇长)
 
  王秋兰(畅好乡政府乡长)
 
  林忠强(水满乡政府乡长)
 
  邢  威(毛道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卓召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冬种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政府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冬种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
 
  市政府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确保正常工作经费,完善机构和人员编制;各乡镇相应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冬季瓜菜质量安全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三)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监管不力,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控制按照《海南省冬季瓜菜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地区: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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