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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重点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1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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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6-27 10:09:49  来源:山东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774
核心提示:当前,正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多发时节。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山东省农业厅现发布关于加强重点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鲁农质监字〔2014〕18号
发布日期 2014-05-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dny.gov.cn/art/2014/5/29/art_3_368965.html
各市农业局(农委):
 
  当前,正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多发时节。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以农药为重点的投入品监管
 
  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快实行农药经营告知、高毒农药限制性区域经营使用和实名购买制度。按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双百行动实施方案》和农资打假总体要求,在前段监管执法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严查、严控、严防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对制假贩假、违禁销售等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不出问题。
 
  二、加大以生产用药为重点的指导服务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和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用药量的逐步加大,切实做好对农民的用药指导服务,对保障菜果的质量安全十分重要。各地要结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双百行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科学选择农药,准确配制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坚决杜绝禁用农药,严格落实用药间隔期,降低菜果农药残留。要实行生产用药记录制度,促进合理用药、科学用药,确保用药可追溯。
 
  三、加大对蔬菜、水果的监测监督
 
  要及时跟进当季蔬菜、水果的抽样检测,提高检测频率,加大监测密度,扩大监测范围,确保无死角、全覆盖。市、县、乡要层层制定监测计划,明确监测重点,落实监测任务。对容易受到农药污染的蔬菜产品,以及菜果生产基地、家庭农场等重点生产主体或菜果集中产区,要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监督抽查结果可通过媒体依法予以公开。要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积极做好上市前的残留检测工作,检测不合格的不准入市。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要对农药销售使用、菜果基地管理、准出追溯制度的落实等进行督导检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主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方案、有计划、有要求,确保真抓真管,不走过场。同时,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案件。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单、宣传展板、农民信箱、咨询服务台、12316短信服务等,深入社区、集市、农村,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公安厅、省农业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药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等,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要通过专题培训、现场培训等,加大农业技术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生产者规范生产管理、合理用药施肥的能力。
 
  六、加大综合执法和重点案件查处力度
 
  要联合公安、 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严查严办,决不姑息。要坚持“检打联动”,对菜果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惩。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曝光力度,特别是重大假劣农资案、果菜生产中违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案,要及时予以披露,强力震慑不法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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