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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政办〔201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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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6-25 14:33:13  来源: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161
核心提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但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和政办〔2011〕44号
发布日期 2011-09-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x.gov.cn/include/web_view.php?id=1721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市属驻和有关单位:
 
  我县是全省重要的蔬菜、粮油、畜禽和水产生产县之一。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但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机制
 
  县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大行动,负责处理农产品质量突发事件。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投入到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中去。要做好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基地规划、建设、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包装、销售等工作,全面提升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县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要做好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农业生态环境监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安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原料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监测、档案管理、不合格产品报告、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县工商局负责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对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加强质量安全检测,完善农产品销售企业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加大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农产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对宾馆、饭店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县商务局负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要做好农产品销售市场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等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保护。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土壤、水、大气的监测,加大对污染源特别是工业“三废”的治理力度。
 
  县财政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整治重大行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经费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县农委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各农资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杜绝违禁农药、肥料、兽药等上市流通。
 
  三、完善机制,逐步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县农委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内部机构、人员、设备、技术的整合力度,促进现有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加大检测力度,扩大检测覆盖面,并通过专门信息发布渠道,公告检测结果,引导消费。
 
  各镇要建立蔬菜农残检测站点,配备速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并正常开展农残检测工作,实行农产品上市前检测制度。
 
  县质监局的蔬菜检测中心要制定年度检测方案、检测制度,扩大抽检范围和数量,提高检测频率,使检测工作常态化。
 
  县工商局要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尤其是蔬菜批发市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批发市场。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实行市场准入的农产品以蔬菜为主,力争2年内所有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内的大宗农产品全部实行市场准入、准出制度。
 
  四、创新思路,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
 
  各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农业“三品”认定和认证的申报工作。要积极引导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力争2 年内基地农户加入合作组织比例达50%以上。要在示范基地和养殖小区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加强随机检查,实现生产过程的全程监控;要建立农产品生产电子档案,督促农户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肥、喷药、灌水,严格执行安全采摘间隔期制度。要督促养殖小区建立防疫、用药和进货台帐制度,严格生产过程监管,实行档案化管理。
 
  附件: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金星(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长)
 
  副组长:刘寿明(县政府办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王祖合(县农委主任)
 
  成  员:李家洲(县财政局局长)
 
  朱元民(县卫生局局长)
 
  陈明亮(县商务局局长)
 
  邢光华(县环保局局长)
 
  周绍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  敏(县质监局局长)
 
  熊英华(县工商局局长)
 
  陈晓梅(历阳镇镇长 )
 
  李永平(乌江镇镇长)
 
  吴文军(香泉镇镇长)
 
  毛祚双(石杨镇党委书记)
 
  刘金山(姥桥镇党委书记)
 
  孙业斌(白桥镇党委书记、镇长)
 
  刘继水(西埠镇党委书记、镇长)
 
  马作兵(善厚镇党委书记、镇长)
 
  李  莉(功桥镇党委书记、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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