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于2025年2月6日发布公告,就《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这一举措旨在广泛汇聚各方智慧,完善法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饮食健康。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民生福祉,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农产品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福建省积极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精心编制了这一条例草案修改稿。
从产地到餐桌,条例草案修改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规范。在农产品产地管理方面,明确要求多部门联合开展产地安全监测,科学划定禁产区,并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和污染治理。例如,针对工矿企业周边、污水灌溉区等重点区域,定期进行监测评估,一旦发现污染风险,及时划定禁产区,保障农产品源头安全;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基地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农产品生产环节,条例草案修改稿着重规范生产者行为。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生产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信息,且记录需保存至少两年,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对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也作出严格规定,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生产技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
在销售环节,条例草案修改稿亮点频出。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需如实开具合格证和录入追溯信息,实现 “从农田到餐桌” 的全程追溯。无论是储存运输过程中对保鲜剂、包装材料的标准要求,还是网络交易平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都进行了明确规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为确保条例有效实施,草案修改稿还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县级以上政府需加强监管、检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部门间的通报协查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严格把控;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保障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社会各界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此次意见征集。既可以将意见寄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也能直接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上填写立法征求意见表。公众参与对于完善法规意义重大,希望广大市民、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及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迈向新高度,为消费者守护好 “舌尖上的安全”,助力福建农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