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领导人事变动,现将省政府领导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蒋定之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兼管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工作。
谭力常务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经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开发区规划与建设、能源等方面工作;
协助省长分管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工作;
分管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外事侨务办、省统计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省海防与口岸办、省政府金融办、省行政学院、省跨海工程办(省铁路办)、省粮食局、海南银行(筹)、省农信联社工作;
联系海口海关、省国税局、海口边检总站、省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金融机构在琼分支机构工作。
李国梁副省长: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商务、对外合作交流、工商、安全生产、洋浦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洋浦管委会、省贸促会、省盐务局工作; 联系省工商联(总商会)、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南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商务部驻海南特派员办事处、省烟草专卖局、海南电网公司工作。
王路副省长:负责教育、文化、城乡规划与建设、科技、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人防办、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省档案局工作;
联系省科协工作。
陈志荣副省长:负责农业、农村、民族宗教、水务、林业、农垦和防汛、防风、防旱、抢险救灾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业厅、省民宗委、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农垦总局(农垦总公司)、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联社、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联系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省气象局工作。
何西庆副省长:负责旅游、司法、国家安全、民政、国土环境、核安全、扶贫、群众团体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旅游委、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扶贫办、省法制办、省台办、省地质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联系驻琼部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社科联、省台联、省残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工作。
陆俊华副省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海洋渔业、人口、国资、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海洋渔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国资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应急办、省政府民航办、省红十字会、省发展控股公司工作;
联系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海南分局工作。
陆志远省长助理:主持省旅游委全面工作。
李富林省长助理:分管、主持省公安厅全面工作。
胡光辉秘书长:协助蒋定之省长工作,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事项,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协助何西庆副省长分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分管、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省信访局、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穗办、省接待办、中国南海研究院工作;
联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工作。
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行制度。前位省政府领导出省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的省政府领导代行,如后一位的省政府领导也缺位,则顺延后一位的省政府领导代行,依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行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行期的工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