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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黔工商办[20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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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29 13:51:31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69
核心提示:2014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工商体制改革、职能划转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三大改革,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后发赶超作出积极贡献。
发布单位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黔工商办[2014]17号
发布日期 2014-04-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zaic.org.cn/html/pageShow.jsp?id=7004&m=25
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工商局
 
  2014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工商体制改革、职能划转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三大改革,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后发赶超作出积极贡献。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按照上述总体要求,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扎实有力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改革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发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做到“宽进严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等登记条件随之放宽,这为促进我省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招商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宽进”的同时要求“严管”,要求工商部门必须突破传统监管观念束缚,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方法,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信息化、自律等手段,切实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后,要求工商部门必须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强化市场监管上来,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等方面改革创新。对工商部门而言,无论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还是职能划转,绝不是监管职责的弱化,而是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另外,从当前有关法律修订的要求看,《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两部重要法律的修订,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新的更重的任务。总之,深化改革、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的新要求,都要求工商机关去推进和落实。这充分说明了工商部门在服务改革发展中具有的重要作用。全系统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在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二)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上新台阶。改革创新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的必然选择,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的不竭动力。要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创造性地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要积极更新监管理念,切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既要围绕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在注册资本、名称核准、年度检验、营业执照、信用监管等方面逐步推进改革;又要围绕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在改革市场检查方式、创新执法办案机制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还要围绕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在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等方面不断总结提高。要通过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切实完善市场准入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和消费维权体系,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服从和服务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在工商工作中讲政治的体现,是工商部门履职尽责的根本要求,要自觉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放到全局高度去思考和谋划,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围绕省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有所作为,以服务大局的优良成效赢得党和政府的重视、人民群众的支持,树立工商的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当前,在职责划转和体制调整中,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四)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确保增强市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要坚持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法无明令工商部门不得越位监管,法无禁止市场主体即可正当经营,真正做到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放手交给市场,切实防止职能缺位、越位和错位。这不仅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建立有权威的监管执法机关的需要。要完善监管机制,丰富监管手段,提高执行能力,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强化监管,切实防止职能“缺位”;要坚持依法行政,不代替和干预本应由市场机制调节、社会自我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事务,切实防止职能“越位”;要立足本职促发展,不能脱离职能搞服务,依法规范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行为,切实防止职能“错位”。(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二、履职尽责、服务发展,不断提升工商部门服务贵州跨越发展的能力
 
  (一)以优质的服务助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是努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继续抓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这为全系统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指明了工作方向。当前,重点是要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前期工作,代政府草拟我省工商登记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修改完善,加快完善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确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能真正接得住、用得好,以此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活力,促进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牵头部门:注册指导处、个体处、外资处、诚信处、注册分局;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二是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推进“3个15万元”政策全面落实。不断完善和落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数质并重、质量为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微型企业的扶持比重,促进金融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在推动微型企业提升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上下功夫,采取“项目指标”模式,推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全面融入“5个100工程”建设和各地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中。(牵头部门:微企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三是进一步完善实施商标战略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对商标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的指导力度。努力做大我省商标总量,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继续引导企业申报驰名、著名商标,不断提升品牌示范效应,凸显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强大优势和重要作用。(牵头部门:商标局;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四是按照《贵州省广告产业园区发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快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创建工作,引导广告业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积极协助中国广告协会、贵阳市政府,举办好第21届中国国际广告节,做好相关服务、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广告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五是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综合运用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措施手段,提高强农惠农富农工作水平,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牵头部门:市场合同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二)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全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积极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各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征集力度,抓好数据质量建设,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标准和规范,建设满足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需求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依法开展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多方参与、协同共治、法制保障的信用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手段的作用,建立完善“动有其规、静有其位”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切实提高企业信用监管水平。(牵头部门:诚信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二是强化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西南五省区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集中清理整顿,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合力与实效。(牵头部门:法规处、竞争执法局、市场合同处、经检总队、国酒茅台分局;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三是构建社会协同共治机制。要树立社会化监管理念,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充分发挥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以及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行业自治自律,实现社会协作共治。要进一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扩大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以非公党建工作促进非公经济组织更加守法经营、积极主动为社会发展尽责。要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对系统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工商、支持工商。(牵头部门:个体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四是进一步提高竞争执法和打击假冒伪劣执法工作水平。要加快建立健全高效、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力度,要以排查垄断违法案源、打击“傍名牌”、治理商业贿赂、反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落地查处、“扫黄打非”等工作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种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牵头部门:竞争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五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要以贵州茅台酒、驰名商标、贵州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企业名称保护为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加快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依法、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商标局;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六是深入推进广告综合治理。以开展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电视购物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对互联网上虚假违法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电视购物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进一步发挥广告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增强监管合力与实效。加强对大众媒体广告发布的指导与监管,探索建立媒介广告信用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虚假违法广告综合治理水平。(牵头部门:广告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七是进一步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加快我省网络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不断提高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牵头部门:电子商务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八是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确保在职能划转过渡时期,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不出问题。(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三)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做好消费维权这一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一是大力提高消费维权水平。切实把消费维权提高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更新维权理念,坚持事后调处与事前防范并重,更加重视事前防范;坚持消费维权和行业规范并举,更加重视行业规范。要认真做好新《消法》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消费和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自律水平。要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12315规范化建设,提高解决消费纠纷的效能。健全城乡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努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牵头部门:消保处、申诉举报受理处、省消协;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二是大力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坚决把打击假冒伪劣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质量抽查检验、信息公开、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逐步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体系。继续保持对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打击的高压态势,不断改进监管方式,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部门:消保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工作机制作用,不断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动态监控、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切实巩固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活动成果,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进一步提高直销监管的常态化水平,探索信用分类监管,努力促进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牵头部门:直销监管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四是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治理“黑网吧”等工作。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部门:个体处、综治办;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三、固本强基、加强建设,为全面打造适应时代需求的工商队伍提供坚强保障
 
  (一)大力加强法治建设
 
  要切实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办法解决问题,做到不缺位、越位、错位,要用规范的执法保障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本身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要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防止处罚畸轻畸重,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公正;继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对假冒侵权案件办理情况的公开力度。(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二)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现代化的基础,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监管的现代化。要遵循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实现我局公文处理系统与省、市、县三级办公系统的互联互通,建设完善一体化的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化业务平台,围绕实现“综合业务、智能办公、公共服务、社会公示”一体化的功能目标,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国家企业法人信息资源库申报立项工作,争取早日建成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重点,以电子营业执照识别系统为支撑,改造优化现有业务处理的信息化系统,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监管全程电子化。继续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探索运用超级汇总与逐级汇总相结合的统计方法,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宏观决策、经济发展、投资引导。(牵头部门:信息中心;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多形式地加强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对政治理论、经济政策、管理知识和核心业务的学习,努力培养具有宏观意识和战略思维的业务型、专家型领导干部。要建立面向广大基层工商干部的长效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竞争执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队伍履职能力。(牵头部门:人事处;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二是进一步转变作风。省局要继续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市、县两级局要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构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窗口服务、加强行风建设等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不断健全工商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总队)、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工商局、威宁县工商局)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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