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正在推进之中。为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我市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按照省食品安全办等四部门《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思想引导
机构改革期间,各地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当前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总要求和现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执行各项机构改革工作安排,确保机构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二、全力抓好当前工作
(一)保证工作连续性
机构改革期间,各地要继续按原职责承担相应的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的监管工作。要继续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持应有的工作力度,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工作断档。
(二)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根据市局《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继续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特别是对于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要加大监管力度,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三查”工作
各地要继续把食品药品安全经常查、反复查、从严查“三查”工作列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严格按照要求,对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努力提升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载体,大力宣传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宣传诚信经营、守法自律的模范典型,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改革,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应急管理
机构改革期间,各地要继续保证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认真调查核实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上下级和同级政府、部门间的联络通畅,重要信息及时流转。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品药品突发重大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妥善处理。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研判,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事态扩散蔓延。
四、严肃工作纪律
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依法规、按程序做好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监管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要求不降低,履职尽责到位,防止拖延推诿。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监管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凡是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