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陕质监监〔2014〕8号)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陕质监监〔2014〕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21 10:15:21  来源: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2216
核心提示:2014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省局党组“1238”总体思路,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为主线,以消费品安全为重点,以质量提升、分类监管、风险处置、质量评价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机构监管等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服务提质增效升级的工作成效。
发布单位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陕质监监〔2014〕8号
发布日期 2014-03-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nqi.gov.cn/tzwj/10734.htm
西咸新区质监局,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韩城市质监局:
 
  现将《2014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11日
 
  2014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14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省局党组“1238”总体思路,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为主线,以消费品安全为重点,以质量提升、分类监管、风险处置、质量评价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机构监管等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服务提质增效升级的工作成效。2014年产品质量监督系统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
 
  1、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调查。对儿童用品、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生产企业状况调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加强消费品监管奠定基础。
 
  2、制定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根据职能分工及当地实际,制定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增强质量监督的针对性。
 
  3、 加强消费品监督抽查。以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等消费品为重点,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使全年抽查消费品的种类、企业和批次数占省抽和地抽总量的50%以上,严查质量违法行为,维护消费品安全。
 
  4、实施重点消费品分类监管。逐步将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纳入分类监管范围,建立消费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
 
  5、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处置。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通报预警系统,加强风险信息交流和共享,实现对风险的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6、加强消费品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消费品安全监管制度,充实消费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监管经费保障能力,发挥消费品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作用。
 
  二、扎实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7、突出重点产品。将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食品包装材料等7类产品,作为2014年全系统质量提升重点产品。各市要结合区域实际,确定重点提升的产品类别,加大工作力度,彰显质量提升成效。
 
  8、创建示范项目。各市要针对辖区内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实际,会同地方政府培育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9、推动标本兼治。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深层矛盾和关键症结,着力对症下药,推动标本兼治,建立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努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深化监督抽查制度改革
 
  10、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产品质量问题,灵活运用不同抽查方式,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跟踪抽查,对抽查合格率低的产品开展专项抽查,对重点产品连续开展抽查。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探索建立网上抽检、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公告抽查结果、新闻发布中,灵活使用“抽查产品不合格率”,突出抽查发现问题的制度定位。
 
  11、建立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制度。以重要消费品、农资、工业品、建材为重点,确定70种重点产品连续开展省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公告产品质量状况,有效回应人民群众质量安全关切。
 
  四、全面优化生产许可证管理
 
  12、做好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对取消和下放的生产许可审批项目做好接收工作,除涉及产业政策调控、质量问题突出、消费者难以自我辨识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外,逐步下放市局受理审查。
 
  13、优化生产许可管理流程。重新梳理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和审核内容,加快许可证网络信息建设,尽快实现电子审批和网上审批,保证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
 
  14、严格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在生产许可受理、审查、检验和审批发证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九个严禁”和“六个严格”的纪律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查搭车收费、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做到依法许可、廉洁许可。严格审查机构年度检查和报告制度,严格审查人员队伍管理。
 
  五、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
 
  15、提高应急监测能力。密切关注网络和新闻媒体等反映的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及时组织相关机构实施应急专项风险监测,灵活快速查找风险源头和伤害事故原因。
 
  16、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风险等级、风险危害程度和风险发生概率等进行风险评估。完善专家评估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研判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组织安排省风险监测中心结合技术机构检验能力,推进建设风险评估实验室。
 
  17、强化风险处置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风险处置方式,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回应媒体关切,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报预警系统,基于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对于企业、行业和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开展风险通报,加强监管联动。
 
  18、推进风险监控工作制度化。建立完善风险信息采集工作规范、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风险处置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努力实现风险监控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19、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业务培训。组织高校专家和行业专家对各承担风险监测任务的直属机构、行业机构、各地市局分管风险监测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和案例培训,提升风险监控业务能力。
 
  六、大力实施分类监管制度
 
  20、扩大分类监管产品范围。在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全覆盖基础上,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扩大分类监管产品范围,积极扩展到重点消费品企业等其他工业企业。
 
  21、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制定《陕西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对不同类别企业和不同风险产品的差别化监管措施,并实施动态差别化监管,确保分类监管工作收到实效。
 
  22、完善检验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将检验机构分类监管扩大到质检系统依法设置和授权的所有检验机构,加强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23、开展安检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制定安检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试点,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组织开展安检机构监督检查,促进安检机构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七、探索实施工业生产企业质量评价制度
 
  24、探索质量评价制度。学习福建、云南等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与发改、工信部门的联系,争取政府支持,提升对工业生产项目质量保障能力评价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探索开展适合我省实际的质量评价制度。在钢铁、水泥、电线电缆等3类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探索开展质量评价试点工作。
 
  八、严格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5、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从严许可条件,强化证前抽查,探索对部分食品相关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评价。
 
  26、积极开展风险监测。组织对不同材质相关产品的成品及生产过程危害因素开展风险监测,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各市要结合本地食品相关产品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风险监测工作。
 
  27、上下联动开展监督抽查。根据产品分布区域、企业数量等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对量大面广的塑料包装、纸包装等产品开展联动抽查。依法公布抽查结果,强化对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续处理。
 
  九、完善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
 
  28、加强社会监督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产品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各市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中选聘产品质量安全特邀监督员,加快构建社会监督网络。
 
  29、组织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特邀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结合3·15、质量月等时间节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组织策划系列活动,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30、主动引导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策划形象传播,真实反映质量监督成效,普及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成为质量监督的参与者,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社会共治机制。
 
  十、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
 
  31、抓紧建立产品质量监督信息化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督抽查、生产许可、分类监管、机构管理等工作的动态监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7) 法规动态 (219)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1.56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