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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陕西省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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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21 10:12:54  来源: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821
核心提示:为全面做好2014年认证认可工作,不断提升我省认证认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区域质量安全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努力推动我省认证认可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质监工作“1238”总体思路,省局制定了《2014陕西省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2-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nqi.gov.cn/tzwj/10580.htm
西咸新区质监局,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韩城市质监局:
 
  为全面做好2014年认证认可工作,不断提升我省认证认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区域质量安全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努力推动我省认证认可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质监工作“1238”总体思路,省局制定了《2014陕西省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2月18日
 
  2014年陕西省认证认可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陕西省认证认可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方针及全省质监工作“1238”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与省局工作会议精神,以“主动改革、更有作为”为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三个陕西”宏伟目标,以监管能力提升为重点,切实发挥认证认可在全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建设质量强省、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和业务水平
 
  1、强化认证认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特殊时节,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确定的宣传主题,以“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为重点,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继续开展“认证认可知识大讲堂”、“实验室开放日”等系列活动,促进社会各方积极采信认证认可结果。
 
  2、组织开展基层认证认可监管队伍培训。从基层监管实际出发,尝试开展分行业、分领域,“求精求深”的专业性监管知识培训,强化基层监管人员职责意识,优化资源配置,逐步使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升。
 
  3、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人员队伍和制度建设。面向院校、企业及相关技术机构,培训和引入一批技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专家人才充实评审员队伍;严格规范评审员选拔程序,采取学历经历确认、笔试面试考核以及综合能力考评等措施切实提升评审员队伍构成;尝试建立各行业专业评审组;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督查,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资质认定评审效果跟踪回访;对资质认定评审员进行业绩考核和评审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资质认定实验室评审员表彰奖励活动;选择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获证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培训活动,强化实验室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4、提高资质认定行政工作有效性。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程序,严把时间节点和资质认定评审质量,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证前抽查制度,积极探索实验室认定评审资料专家复审制度;在评审资料文审、整改环节验证、检验能力确认等方面推行新举措,把好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准入关口。
 
  二、强化监管手段,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5、继续完善日常监管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监管工作的通知》(陕质监认【2012】19号)要求,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分工,督促各地完善健全辖区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以及资质认定实验室质量档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资质认定实验室的分类管理和分级评价;寻求试点区域,开展机动车检测软件、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备案建档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机制的落实。
 
  6、深入开展认证认可监管工作。深化管理体系“网格化”监管工作成效,组织各市局开展管理体系“网格化”检查;组织实施有机认证产品质量抽查,及时完成国家认监委组织的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抽查工作;部署安排有机认证产品和以消防器材类、电子电工类强制性认证产品为主的生产企业巡查及认证证书标志检查;督促推动各市局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工作;
 
  7、开展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确定重点行业和地区,围绕实验室较为集中和突出的问题,继续组织开展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强化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8、组织实施机动车检测机构检验报告专项检查。在总结去年机动车检测机构检验报告评比工作的基础上,对抽样规则和评分细则进行修订,重点检查机构违规操作、软件修改不规范、授权签字人能力低下等问题,针对检查结果,尝试实行分类管理及黑名单制度。
 
  9、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选择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领域和产品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以发现实验室和检测检验人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缺陷,确保实验室检测能力与评审结论的符合性。
 
  10、稳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按照《司法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2]114号)要求,联合省司法厅拟定我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我省司法鉴定机构评审员以及内审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三、强化信息上报交流,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11、积极运用“国家认监委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和“国家认监委认证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系统”。以此为基础全面实施自愿性认证行政观察员制度,强化对认证机构现场审核环节的管理,提高认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督促做好各项认证行政执法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
 
  12、组织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统计报表上报制度。按照国家认监委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统计报表培训和报表上报工作,督促我省检验检测机构按时、准确上报各项报表及数据。
 
  13、深化西北五省认证认可工作信息交流。充分利用西北五省认证认可联席会议这一平台,加强认证认可工作信息沟通与交流,开展工作合作,尝试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四、强化职能意识,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14、推动我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商,以国家确定的万家能源管理重点企业为对象,组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并在我省重点耗能企业中推行能源管理系认证工作。
 
  15、推动杨凌示范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中心筹建工作。在认证中心人员培训、考核和注册等工作中积极给予帮助和支持,加快认证中心的筹建批准工作,服务杨凌示范区食品农产品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
 
  16、组织开展“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向符合型合格评定服务延伸,向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按照国家认监委的工作部署,在全省组织开展“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引导检验检测行业产业化聚集和集成发展。
 地区: 陕西 
 标签: 工作要点 认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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