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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14﹞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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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25 10:25: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浏览次数:971
核心提示: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建设和奶站监管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厅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畜发﹝2014﹞66号
发布日期 2014-03-18 生效日期 2014-03-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盟市农牧业局、有关质检机构、内蒙古西部奶牛繁育中心: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建设和奶站监管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厅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此项工作抓手,以点带面,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步伐,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我厅定于4-5月对部分盟市开展督查,对照《方案》任务检查奶源基地建设、奶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监管、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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