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14﹞66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14﹞6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25 10:25: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浏览次数:975
核心提示: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建设和奶站监管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厅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畜发﹝2014﹞66号
发布日期 2014-03-18 生效日期 2014-03-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盟市农牧业局、有关质检机构、内蒙古西部奶牛繁育中心: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建设和奶站监管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厅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此项工作抓手,以点带面,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步伐,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我厅定于4-5月对部分盟市开展督查,对照《方案》任务检查奶源基地建设、奶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监管、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3月18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4.08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