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印发《2014年四川省绿色食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川绿发[2014] 4号)

关于印发《2014年四川省绿色食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川绿发[2014] 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18 15:52:04  来源:四川省绿色食品中心  浏览次数:829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省绿色食品工作,我中心制定了《2014年四川省绿色食品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文号 川绿发[2014] 4号
发布日期 2014-03-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clssp.gov.cn/ReadNews.asp?rid=2357
各市(州)和扩权县(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省绿色食品工作,我中心制定了《2014年四川省绿色食品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14年四川省绿色食品工作要点
 
  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4年3月14日
 
  附件:
 
  2014年四川省绿色食品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绿色食品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要求,围绕厅党组确立的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中心任务,稳步推进发展,依法加强监管,宣传推介品牌,切实发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具体目标:全年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450个产品,力争绿色食品企业续展率达到75%以上;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万亩;抽检产品1000个,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抓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规范工作制度,强化现场检查,严格审核把关,稳步推进发展。一是要抓好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新发展工作。以现代农业重点县、粮经复合产业基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等为重点,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继续为部队申报绿色食品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全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抓好绿色食品续展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续展审核机制,稳步推进续展工作。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对辖区内即将到期的企业要主动跟进和搞好服务,努力提高续展率。三是要创新工作机制。根据企业地域分布和产品生产季节,统筹安排现场检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核程序,采取续报产品定期集中会审、现场会审、季节性产品优先审核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申报产品风险评估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严把绿色食品入门关。
 
  二、加快推进雅安“国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创建。全力支持雅安各级农业部门立足优良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资源优势,继续围绕打造“国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加大工作力度,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高水平高标准建设“两基地两园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芦山县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和宝兴县有机农业产业园),引导灾区企业重点围绕茶叶、猕猴桃、甜樱桃、黄果柑、山药、竹笋、高山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确保灾后三年建成“国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三、稳步推进标准化基地创建。稳步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基地,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储运等环节全程质量控制。一是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和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把基地创建与现代农业万亩亿元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做好基地创建指导和审核把关工作,不断扩大标准化基地规模,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二是要抓好今年进入创建期的标准化基地的建设和验收工作。把基地创建与产品申报结合起来,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基地有效对接,动员和帮助其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把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作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和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验收的必要考核指标。三是要组织对即将到期的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开展续报考核评估,对续报基地要严格把关,凡是产品没有申报绿色食品的基地一律不受理其续报申请。四是切实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日常监管和年检督导,重点加强投入品使用管理,严格源头管控,对禁用投入品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确保基地创建质量。
 
  四、依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依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后监管。一是加强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扩大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覆盖范围,项目县要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优先纳入省级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链条可追溯;加快市县两级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并做好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提高追溯平台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追溯系统的质量监督管理作用。二是全面完成企业年检任务。不断探索年检工作的有效方式和方法,全面实行企业年检实地检查记录三联单制度,省中心将对部分高风险企业开展年检督导检查,确保年检工作收到实效。三是加大产品抽检力度。要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抽检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和突击检查计划,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以及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的抽检比例和频率。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坚决取消标志使用权,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四是强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市场监察。采取固定市场网点与流动市场网点相结合的市场监察措施,坚决纠正不规范用标行为,依法查处假冒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五是强化风险预警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检员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把关作用,重点加强对蔬菜和动物产品等产品的风险预警,增强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对辖区内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企业取消标志、撤销证书;对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管理,永久不再受理其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五、持续抓好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全方位、多形式加大品牌宣传和市场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增强绿色食品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一是以展会为平台,加大产品促销营销力度。重点组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参加中国绿色食品2014博览会、第8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努力创造商机,促进厂商合作、产销对接,进一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二是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报道绿色食品工作亮点、各地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建立起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营造推动绿色食品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切实加强工作体系队伍建设。各市、县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加强对辖区内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的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内检员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审核颁证制度的新规定,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稳定和扩大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专业队伍规模,提高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我省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地区: 四川 
 标签: 工作要点 绿色食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00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