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和省上有关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冬明春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蔬菜供应关系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由于我市本地蔬菜供应不足,长期依赖外部调入,加之今年受持续干旱和雾霾天气影响,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形成一定压力。临近“双节”,正值蔬菜等销售旺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蔬菜市场供应、稳定蔬菜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责,周密安排,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加强协调。各县区要积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组织货源,丰富蔬菜供应数量和品种,大力开展公益性菜市场、社区便利超市和相关批发零售企业节假日便民优惠消费活动,确保蔬菜等主要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各级商务、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动态,及时客观发布市场供应信息,加强市场监管调控和投放储备;农业部门要指导、支持各地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和蔬菜生产,努力增强城镇应急自给能力;食品安全、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打击以次充好、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部署和规定,及时做好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新闻媒体要客观报道市场供求状况,加强舆情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三、强化监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加大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如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组织调运等手段,增加蔬菜上市量,平抑蔬菜价格,确保城乡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