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雅食药监办〔2014〕29号)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雅食药监办〔2014〕2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2-17 10:16:43  来源: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59
核心提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许可把关、落实主体责任、深化示范创建和推动社会共治,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支撑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当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忠诚卫士,牢牢守住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底线,以食品药品安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发布单位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雅食药监办〔2014〕29号
发布日期 2014-02-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ya.scfda.gov.cn/CL0973/82793.html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设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许可把关、落实主体责任、深化示范创建和推动社会共治,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支撑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当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忠诚卫士,牢牢守住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底线,以食品药品安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步骤,结合联村帮户、关心下一代、党员双报到等工作,这里解决“四风”等突出问题,把改进作风落实到基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
 
  二、深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工作创新
 
  (一)全力推进市县监管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机构改革部署,开展县乡监管体制改革督促和指导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深入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市县两级加快改革步伐。全面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市药械不良反应评审中心机构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和打击手段,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着力推动监管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乡镇(街道)或区域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抓好行政村、社区协管员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筑牢监管“网底”。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和平台建设工作。按照即将颁布实施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好省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整合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启动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加强对取消、下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指导。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加强执法档案管理与案卷评查。
 
  (三)加快推进监管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做好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标准管理通则,推进各类标准规范化管理。
 
  (四)狠抓监管工作理念机制创新。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行业主管向监管执法转变,由侧重药品监管向食品药品监管并重转变,由分段监管向集中统一监管转变。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大新药创制战略部署,为企业创新药物研发和生产、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等提供指导和服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围绕监管运行机制创新、社会共治、企业责任首负、安全责任追究、惩罚性赔偿机制、民事赔偿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三、开展专项整治亮剑行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从2013年12月起到2014年3月底,用100天时间,以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为重点,按照“规范一批、扶持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移送一批”的总体目标,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肉及肉制品、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农村儿童食品专项整治。
 
  (二)开展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从2013年12月起到2014年10月底,用10个月时间,坚决查处中药、化学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中药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上违法售药行为。进一步深化药品“两打两建”行动,适时开展网上信息发布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法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化妆品专项抽检工作。
 
  (三)加大对茶叶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按照市政府部署,进一步规范茶叶加工企业,促进茶叶加工企业规范化管理,确保雅安茶叶质量稳定可控,提升雅安茶叶品牌形象。
 
  四、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执法
 
  (一)严把生产经营许可关口。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严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准入门槛,防止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进入市场。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获证前和获证后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省局严格按不低于10%的要求进行获证前的抽查。
 
  (二)探索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根据食品药械品种、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试行食品药械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完善食品药械安全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食品药械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退出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
 
  (三)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腊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食品主导产业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两会”、熊猫电影周等重大活动,学校、单位食堂,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坝坝宴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重点督导大型食品企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科学制订2014年食品监督抽查和不定期监督抽查计划,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强化抽样检测结果汇总分析和综合利用。
 
  (四)抓好药品、化妆品安全日常监管。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进行常态化、全过程监督检查。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严格药品生产全过程监管,加强特药生产企业、使用特殊药品生产普通药品生产企业、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日常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快推进非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新修订GMP认证。严格落实国家总局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稳步推进新修订GSP的贯彻实施。完善药品抽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工作。
 
  (五)抓好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组织开展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专项检查。配合开展2014年度医疗器械国家监督抽验工作。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破解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证据固定难、起诉难、判决难等问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月”活动。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和移送查处的力度。
 
  五、主动抓好风险监测预警
 
  (一)开展风险监测。初步建立市县联动的食品风险监测体系。实施好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扩大风险监测点和监测范围,对白酒、调味品、食用油、大米等实施重点监测。定期开展基本药物风险排查工作,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着力提高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能力。
 
  (二)开展风险交流。构建与公众之间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增加风险信息透明度,加强专业的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主渠道作用,用科学权威的信息改变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的不对称局面,形成有力的舆论正能量。
 
  六、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完善信息报告体系,及时分析舆情,提高处置效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大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正面引导力度。建立用好政务微博等新型发布平台,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写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南。以农村坝坝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为重点,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响应及处置能力。市局和县(区)局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
 
  (三)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多渠道、多途径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加强应急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健全风险监测、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危害控制等快速反应机制,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严格事故信息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小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
 
  七、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一)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经费和设备投入,筹建3个适应基层检验工作需要的县级区域性检验中心,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省市县三级贯通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最急需、最薄弱环节以及基层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全系统办公自动化和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肉类、酒类、茶叶、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和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试点。
 
  八、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机制
 
  (一)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在市县食安委的领导下,推动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抓好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合作、定期通报等方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促进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主体责任体系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研究建立企业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生产经营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学校、连锁企业等单位,试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试行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关键岗位“先培训、后上岗”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三)广泛开展示范创建。认真总结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经验,加强动态管理,巩固提升各示范单位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大力开展科普宣教。着力构建常态化的宣传机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和《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教活动,办好“食品药品安全在行动”专栏,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示范基地。开拓互联网、手机报、政务微博等新媒体阵地,积极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
 
  (五)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与行业组织沟通和联系,鼓励行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支持培育相关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相关工作。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稳步推行有奖举报制度,认真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及时兑付奖金,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九、着力提升监管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和强化监管为民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禁接待费用由监管对象买单,严禁接受企业的吃请和财物。下基层一律吃工作餐,不上酒水,严禁收受土特产。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减少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倡勤治懒、倡俭治奢,坚决整治“庸懒散”、“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推动新机构树立虚心学习、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遵守纪律的新形象。
 
  (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强充实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新组建部门有足够力量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配备先进执法装备,加强全系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员和检查员的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一线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培训。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下大力气规范监管权力行使和干部行为,认真贯彻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十条规定”,加大对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检验、稽查执法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抓好市本级灾后重建工作,做好系统灾后重建帮助指导工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55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93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714) 其他法规 (522)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6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4.6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