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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两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琼食药监保化〔2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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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09 09:27:02  来源: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99
核心提示:为了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食安办﹝2013﹞64号)安排,现通知有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事项。
发布单位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琼食药监保化〔2013〕8号
发布日期 2013-12-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ifda.gov.cn/web/default/article_zxzx.jsp?articleId=31813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食安办﹝2013﹞64号)安排,现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并督促企业务必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要严格把好原辅材料采购关,确保进厂原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三是要严格生产过程控制,确保关键控制点规范安全;四是要认真把好产品出厂检验关,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五是要认真做各种记录,确保索证索票工作符合要求;六是两节前各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并安全规范。近期省局将组织对各企业两节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出现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请各市、县(区)局及时给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发送一条节日食品安全提醒短信,将上述要求告知企业负责人,同时,另给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生产单位发送一份纸质通知,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
 
  二、目前我省正处于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人员交接时期,各单位要切实衔接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工作不断,质量不降,两节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稳定。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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