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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餐饮服务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管职责的通知(辽食药监餐发〔2013〕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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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11 02:22:44  来源: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631
核心提示:为推进行政机关职能转变,减少行政职权事项,省局决定下放省直管餐饮单位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职责。
发布单位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辽食药监餐发〔2013〕247号
发布日期 2013-12-09 生效日期 2013-12-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lnfda.gov.cn/CL0913/14934.html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行政机关职能转变,减少行政职权事项,推动机关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发[2013]15号)和《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要求,省局决定下放省直管餐饮单位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职责。
 
  自2014年1月1日起,省局不再承担原省直管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审批、日常监管和重大活动保障等具体工作,按照属地化监管的原则,相关工作由沈阳市局承接。
 
  请沈阳市局及时调整监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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