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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公告〔201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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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0-29 13:44:42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156
核心提示:浙江调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
发布单位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10-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zjbts.gov.cn/HTML/20131029/gggs/0a4758a5031b42e4957cf339f8e1e014.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浙府法发〔2007〕5号)的要求,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由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本省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公告如下:
 
  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21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 注

1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2

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3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4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5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名称调整。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6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7

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8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由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

9

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10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名称调整。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11

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质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1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不含全路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等流动式起重机相关作业人员

13

食品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名称调整。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14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名称调整。委托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负责受理申请,委托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负责组织省级发证产品的实地核查、审核

1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16

建立社会计量公正行(站)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委托设区的市、义乌市

17

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8

D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新增

19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新增

20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新增。不含车用气瓶安装单位

21

特种设备(气瓶)检测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新增。不含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机构

 
  二、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 注

1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设区的市一级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0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 注

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除省委托事项外,法定主体是市级局的部分

3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4

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除省委托事项外,法定主体是市级局的部分

5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由设区的市一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体实施

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不含全路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等流动式起重机相关作业人员

7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不含全路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等流动式起重机

8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作业人员考核、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9

二手特种设备销售、转让前检验检测(安全技术鉴定)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10

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四、设区的市一级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 注

1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五、县(市、区)一级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备 注

1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不包括省委托事项

2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3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4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由县(市、区)一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体实施

5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不包括省委托事项

6

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7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

新增

 
  六、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部分地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七、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行的杭州市、宁波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无。
 
  请本系统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公告规范的行政许可项目,对本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告,不得擅自增加、减少行政许可事项,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16日
 地区: 浙江 
 标签: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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