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冀食药监保发〔2010〕147号)文件精神,现就保健食品审核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可就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意见表的申办、变更向我局提出申请。
二、提出申请可从“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统一下载:《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申请表》或《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变更申请表》。
三、提出申请需具备的条件、材料及内容、格式、形式、顺序、填写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办理指南》(暂行)。
四、申请者请认真按照《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办理指南》(暂行)的要求进行准备,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并应对照《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查表》(暂行)进行筹备。
五、申请资料请交至我局审批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已划转至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县局可受理辖区内的申请并组织初审后,统一上报市局审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未移交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人可直接向我局审批处提出。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及有关要求
2、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办理指南(暂行)
3、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申请表
4、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变更申请表
5、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查表(暂行)
审批处地址:唐山市新华西道122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三层(石油宾馆对面)
联系电话:0315-2735771
附件1: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申报材料目录.doc
附件3: 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申请表.doc
附件4: 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变更申请表.doc
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