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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豫卫监〔201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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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8-09 15:30:43  来源:河南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1514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促进食品安全技术进步、自主创新和行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3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欢迎社会各界踊跃申报。
发布单位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豫卫监〔2013〕42号
发布日期 2013-07-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nwst.gov.cn/html/1/1008/2013-8-6/38987.html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促进食品安全技术进步、自主创新和行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3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欢迎社会各界踊跃申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地方食品特色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

  (三)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方可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突出河南省地方特色、传统食品的项目将优先列入计划。

  二、申报范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需要制订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项目。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规划与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方面做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及有效性。

  (三)河南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申请审查,进行立项论证,并向社会公布。

  (四)河南省卫生厅以项目委托方式,委托申请单位对审查通过的项目开展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起草工作,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填写《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可在河南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网址:www.hnwst.gov.cn)于2013年8月30日前报我厅,同时报送纸质件和电子版。

  联系人:解 魁

  电 话:0371-65897578

  邮 箱:hnswstjdcxk@163.com

  附件:   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doc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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