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江西省委常委会议审定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江西省委、省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照国务院要求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成立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组织推进改革的责任。
江西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还组成调研组,围绕机构编制现状和改革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拟定改革方案,先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务会议审定。
江西省委常委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编制、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认真做好人财物划转工作。要统筹做好机构改革和监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