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该市决定,从本月开始调整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食品药品安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破“九龙治水”困局。
武汉市决定,实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将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区分局整建制下放各区和功能区管理,实行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同时,该市还决定将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从而减少监管环节,提高监管效率。农业部门负责种植、养殖屠宰、生鲜乳收购、农业投入品等质量安全工作。
过去,武汉和全国各地很多城市一样,食品监管采取分段管理,生产环节或者加工环节归质检部门监管;流通环节归工商部门监管;餐饮环节或者消费环节归食药监部门监管。由于采取的是分段式管理,一旦出现问题,难免推诿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