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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函(宁政办函〔201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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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16 14:52:5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68
核心提示:为上下对口,便于工作,经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政府法制办调整为编办。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袁家军,召集人为编办主任姚占河、政府副秘书长许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编办,姚占河兼任办公室主任。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13〕21号
发布日期 2013-07-0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nx.gov.cn/zwgk/gtwj/nzbh/82761.htm

  自治区编办:

  为上下对口,便于工作,经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政府法制办调整为编办。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袁家军,召集人为编办主任姚占河、政府副秘书长许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编办,姚占河兼任办公室主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日

 地区: 宁夏 
 标签: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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