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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进口偶蹄动物天然肠衣卫生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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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01 08:57:26  来源: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984
核心提示:经国家质检总局与韩方积极磋商,韩方已同意进口我国盐渍猪肠衣和原料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的盐渍羊肠衣,获得韩国批准的肠衣出口备案企业生产的肠衣可以对韩出口。
发布单位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1-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bjciq.gov.cn/Contents/Channel_1198/2012/1127/36942/content_36942.html

  各相关肠衣出口企业:

  经国家质检总局与韩方积极磋商,韩方已同意进口我国盐渍猪肠衣和原料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的盐渍羊肠衣,获得韩国批准的肠衣出口备案企业生产的肠衣可以对韩出口。韩国进口偶蹄动物天然肠衣卫生要求见附件。

  有关企业应当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和韩国有关要求生产加工输韩肠衣,并切实做好输韩肠衣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保证输韩肠衣安全卫生。

  特此通知。

  附件:   韩国进口偶蹄动物天然肠衣卫生要求.PDF

  北京检验检疫局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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