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的通告(第五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的通告(第五批)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23 16:44:5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16
核心提示:根据《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桂卫食品发(2021)1号),经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专家现场风险评估等程序,结合申请企业生产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将广西第五批8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予以公布。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3-23 生效日期 2023-03-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桂卫食品发(2021)1号),经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专家现场风险评估等程序,结合申请企业生产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将广西第五批8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名单(第五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