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对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桂卫食品发(2021)1号),经企业自愿申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专家现场风险评估等程序,结合申请企业生产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将广西第五批8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使用铁皮石斛、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名单(第五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