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统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更新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研究制定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计划执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晰责任分工,抓好计划落实
市局以新版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制定形成了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24项。其中,市局制定的抽查任务16个,覆盖抽查事项34项;开发区、区县(市)各自制定抽查任务19个、覆盖抽查事项28项;省级直接下达任务4个,覆盖抽查事项12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制定抽查任务并组织实施,确保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计划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
二、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提升监管质效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依托省级平台,强化“通用+专业”信用风险融合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对低风险检查对象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检查对象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以差异化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以信用风险分类赋能市场监管。
三、加强跟踪通报,确保考核指标落实
各单位有关单位要紧盯双随机年度考核各项指标要求,全面完成双随机监管年度目标任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各领域,实行双随机抽查全业务融合、全流程整合,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市局各相关处室要加强对口业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局要结合实际,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重复多头部署。按照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本年度各项抽查计划要于2023年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各有关单位要保持抽查任务分布的均衡性,防止出现年底突击式抽查。
附件: 附件1.郑州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pdf
附件2.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pdf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