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省食安办关于印发《2013年福建省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闽食安办〔2013〕2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添加剂市场巡查监管,分阶段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和目标。请各设区市工商局于2013年6月19日、8月19日和9月19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典型案例。各级工商局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大案要案和其他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省工商局食品处。
附件: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