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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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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6-09 08:56:23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49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作。
发布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川办函[2013]94号
发布日期 2013-05-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c.gov.cn/10462/10883/11066/2013/5/31/10264294.shtml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 宏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钟 勉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陈文华 副省长

  成 员:薛 康 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旅章 省政府副秘书长

  蒲 波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昌明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

  王 川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

  王一宏 财政厅厅长

  王建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沈 骥 卫生厅厅长

  万鹏龙 省工商局局长

  郭春英 省质监局局长

  谭嘉林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崔兆全 省食品安全办主任

  刘伟德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编办,具体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拟订、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川同志兼任。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有关工作由省委编委及其办公室负责。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31日

 地区: 四川 
 标签: 指导意见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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