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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常德市食品相关产品抽检计划》的通知(常卫函〔201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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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5-14 03:10:39  来源:常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8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发布单位
常德市卫生局
常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常卫函〔2013〕16号
发布日期 2013-03-2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changde.gov.cn/art/2013/4/7/art_494_1160510.html

  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西湖管理区卫生局、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

  现将《2013年常德市食品相关产品抽检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卫生局

  2013年3月21日

  2013年常德市食品相关产品抽检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检目的

  了解我市食品相关产品卫生质量,掌握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对

  食品造成污染的情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毒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

  二、抽检内容

  1.抽检品种:主要包括:①集中式消毒餐饮具;②洗涤剂、消毒剂;③一次性卫生消毒产品(餐巾纸、一次性湿巾等);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可疑食品及其原料。

  2.抽检范围:主要为市管餐饮消费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企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暂时没有检验能力的常德经开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贺家山农场、桃花源旅游度假区的食品相关产品由市卫生监督局组织抽检。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本计划的要求做好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抽检任务按时完成。监测机构做好采样工具、器械准备,监督机构做好文书、资料的准备。

  2.样品采集由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进行,采样时须出示全省统一制发的卫生监督证件,按规定填写采样单。样品检验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采样的数量除按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需要量外,还应同时抽取同批次的备查样品,备查样品要按其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方法储存,保持包装完好,并注意所采样品到检验完成时仍在保质期内,采样场所应当符合抽检计划的要求。

  3.卫生监督员应将采集样品按规定及时送检,填写样品检验通知单,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确定检验项目,检验人员应验收样品,并在样品检验通知单上签字。样品检验按国家卫生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没有国家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的,参照其它有关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测机构要切实抓好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4.结果公布与处理:检验机构从收样之日起15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监督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评价意见给被检测单位并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定期公告检测结果。被检测单位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10日内向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进行复检。

  附件:2013年常德市食品相关产品抽样检测计划

附件:

2013年常德食品相关产品抽样检测计划

  序号

品种

抽检数量

检验项目与依据

判断依据

抽检时间

抽检范围

1

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210件

大肠菌群、致病菌、烷基(苯)磺酸钠

GB14934-94

4、9月份各一次

集中餐具消毒企业

2

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

20种

含量测定、稳定性或PH值测定。检验方法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批准的企业标准和GB15981-1995

7月份

生产企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单位

3

餐巾纸、一次性消毒湿巾

80种

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真菌菌落总数、外观。检验方法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GB15979

5、10月各一次

餐饮服务单位、生产企业单位、经营单位

4

食品安全事故可疑食品及原料

根据实际情况确实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按各类食品相应国家标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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